英國最高法院周三(11月23日)裁定,未經英國議會(Westminster)批准,蘇格蘭議會不能舉行第二次獨立公投,這給蘇格蘭民族主義者明年舉行投票的希望帶來沉重打擊。
最高法院院長Reed勳爵在廣播講話中說,蘇格蘭議會無權就保留給英國議會的事項進行立法,包括聯盟本身。
支持獨立的蘇格蘭民族黨領導人、蘇格蘭首席部長施雅晴(Nicola Sturgeon)今年早些時候曾宣布,她打算在明年10月就獨立問題舉行諮詢投票,但投票必須是合法的,並得到國際認可。
支持獨立的蘇格蘭民族黨(Scottish National Party)在2011年的選舉中贏得了蘇格蘭議會多數席位,成為一支重要的政治力量。
施雅晴自2014年11月以來一直擔任蘇格蘭第一部部長,她說她的政黨是在「明確承諾讓蘇格蘭人民選擇獨立」的情況下當選。
施雅晴說最高法院這一決定讓她感到失望,但她尊重並接受這一決定。
「我們必須也會找到另一種民主、合法和符合憲法的方式,讓蘇格蘭人民能夠表達他們的意願。在我看來,這只能是一次選舉。」她再次誓言要在預計於2024年舉行的下一次全英國選舉中,完全以蘇格蘭是否應該獨立為綱領進行競選,使之成為一次「事實上的」公投。
蘇格蘭於2014年9月舉行了一次公投,以55%對45%的投票率選擇留在英國。但民族主義者認為,2年後大多數蘇格蘭選民反對的脫歐投票改變了一切。
施雅晴說:「我們採取的路線必須是合法、民主的,才能實現獨立。而且,如果蘇格蘭要擺脫英國脫歐帶來的災難,擺脫政府強加、未經我們投票的政策損害,以及阻礙我們發展的低增長、高不平等的經濟模式,隨著時間的推移,實現獨立不僅是可取的,而且是必不可少的。」
「然而,我們今天必須清楚,最高法院並不制定法律——它解釋和應用法律。」她繼續說,法院沒有對是否存在公投的民主授權發表評論,她稱這是「不可否認的」。
英國首相辛偉誠(Rishi Sunak)回應說:「我們尊重英國最高法院清晰明確的裁決。」
「我認為蘇格蘭人民希望我們致力於解決我們共同面臨的重大挑戰,無論是經濟、支持NHS,還是實際支持烏克蘭。現在是政治家們共同努力的時候,這也是本屆政府將做的事情。」
他還說,蘇格蘭議會擁有強大的權力下放。
1998年的《蘇格蘭法案》設立了蘇格蘭議會,並將一些權力從威斯敏斯特(英國議會所在地)下放,所有與蘇格蘭王國和英格蘭王國聯盟有關的事項都保留給英國議會。
蘇格蘭民族黨目前在蘇格蘭議會中擁有129個席位中的64個,其餘席位由蘇格蘭保守黨和統一黨(Scottish Conservative & Unionist)、工黨(Labour)、綠黨(Green)和自由民主黨(Liberal Democrat)瓜分;並在威斯敏斯特的英國議會中擁有650個席位中的44個。
施雅晴在2017年獲得蘇格蘭議會批准,在任何脫歐協議條款明確後可舉行另一次公投,但這被當時的英國首相文翠珊(Theresa May)阻止。
在2016年英國脫歐投票中,蘇格蘭以62%對38%的投票率支持留在歐盟。施雅晴表示,她的政黨將立即尋求以蘇格蘭為獨立國家重新加入歐盟。
上個月,該黨發表了一份經濟展望,認為蘇格蘭在經濟獨立後將變得「更強大和更公平」。
英國政府認為,在生活成本和能源危機期間,在烏克蘭戰爭肆虐和國家從病毒大流行中恢復之際,再次舉行分裂性獨立投票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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