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塔河縣法輪功學員宋春媛和女兒吳丹,2019年3月25日給民眾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綁架至塔河看守所,分別遭冤判4年、1年,被劫持到黑龍江女子監獄。現年66歲的宋春媛仍在獄中遭受迫害。
這是宋春媛第二次被關進黑龍江女子監獄。先前,她曾被非法判刑4年,關進黑龍江女監,長期被罰坐小板凳,受盡摧殘。
這次,宋春媛和女兒被關到監獄的十一監區(後來改為八監區),在不同的小組裏。她們一去就被逼迫寫「四書」(放棄修煉的所謂「保證書」「悔過書」「決裂書」等)。母女倆拒絕寫,被罰坐小板凳。
坐小凳子是一種殘酷的酷刑手段,塑膠小凳很矮小,有的小到能放到手掌上。凳子面上刻有一些凸凹不平的圖案或痕跡,有的凳子是瘸腿的。
法輪功學員被要求坐得正直,腰、頸、後背、頭都不能彎,雙腿緊並,不留空隙,雙手放到膝蓋上,保持這個姿勢一動不動。稍微一動,就被犯人扯著坐直;誰有反抗,就被按著、摁著,遭謾罵、拳打腳踢。
有的坐得臀部呈黑紫色,坐爛了,血肉模糊,粘到內褲上。三伏天,那種痛苦無以言表。無論是暈倒也好,流血出膿也好,只要還有口氣,都會被犯人們揪扯著按到凳子上,繼續被逼迫寫「四書」。
2020年,女兒吳丹回到家中,母親仍在獄中煎熬著。
修煉法輪功 創造醫學奇蹟
宋春媛是大興安嶺塔河縣鐵路工人,1975年,她19歲那年,一次當她全速騎著摩托在鐵道的山彎處行駛時,與對面開來的一輛火車相撞,她被撞得遍體鱗傷,腦袋上撞了一個洞,昏迷不醒。惡性事故導致她全身關節功能紊亂、韌帶拉傷、雙腎下垂、腎積水、萎縮粘連等,她癱瘓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到處尋醫問藥,不見好轉,後來患腎積水,又轉成尿毒症。醫生診斷她只能活兩個月。
1998年,宋春媛開始修煉法輪功,不知不覺中,她一身重病痊癒,可以洗衣、做飯、幹農活,還能幫助他人。她的事跡在當地傳為佳話,被稱為醫學奇蹟。
法輪功是1992年由李洪志先生在中國傳出的佛家修煉法門,以「真、善、忍」為主、五套功法為輔指導人們修煉,使廣大修煉者深受裨益。1999年中共開始殘酷迫害法輪功,將法輪功學員非法綁架、關押、酷刑折磨、判刑入獄。至今被確認的遭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達4,870名,實際的被迫害死的人數遠高於此。
陷冤獄 遭四年折磨
2011年4月26日,宋春媛騎單車到塔河縣大修廠居民區,被人惡告,遭塔河縣國保大隊副隊長史偉及塔河塔林派出所警察綁架,還被國保大隊長李軍辱罵、毆打,被非法抄家,劫持至塔河看守所。
被非法關押數月後,她遭冤判4年,被關進黑龍江女子監獄。
宋春媛被關押到十一監區,一個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地方,被稱為「獄中獄」。
每天早晨5點起床後,她就被罰坐在七八寸大的硬凳子上,被逼寫放棄信仰的「四書」。她不寫,就天天被逼坐在小凳上,從早上5點半一直坐到晚上9點,除了吃飯和上廁所外,就坐著。
22天後,宋春媛又被逼著從早上5點一直坐到晚上11點。坐到三十五天左右時,她全身哆嗦,身體消瘦。來「轉化」(逼迫放棄修煉)她的人,強抓著她的手在「轉化」書上簽字。她手上的肉被摳掉了三塊。
她不承認被他們強行簽的字,因而繼續被罰坐小凳子。她的身體越來越差,被送進醫院。在那裏,她也天天坐凳子,從上午6點到晚上8點,坐得她全身浮腫,腰痛、腎疼,身體活動一下就累得不行。在醫院待了一百天後,她又被劫回監區,於2013年5月被醫院檢查出腎積水。
2015年4月24日,宋春媛結束了漫長的4年冤獄,全身仍浮腫,所有的骨頭和筋都疼,有時是劇痛。
宋春媛出獄後遭受了嚴重的經濟迫害,2016年,黑龍江省社保局通知她的單位,讓扣回她冤獄期間4年全部的工資。她只得借錢,湊齊了數十萬元交上。她的工資比同級別的人少開1,000元,還要還巨債,這給她及家人造成極大的壓力。
宋春媛曾被綁架五次、非法勞教兩次。2003年6月14日,她被塔爾根派出所警察從家中綁架,女兒因阻止警察行惡也被綁架,關了十多天。她八旬的老母親嚇得全身哆嗦,動不了。因她被綁架,她丈夫承受不了壓力,與她離了婚。
黑龍江女監摧殘法輪功學員
明慧網不斷報道黑龍江女子監獄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行,從1999年中共迫害法輪功至今,在那兒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人有上千人,她們所遭受的迫害罄竹難書,罰坐小板凳只是其中的冰山一角。
經曝光出來的消息,至少56名法輪功學員在那裏被迫害致死。
黑龍江女監是該省唯一的女子監獄,有14個監區,關押四五千人。八監區和集訓監區是集中關押法輪功學員的地方,也稱「攻堅」監區。
法輪功學員從被劫持到該監獄的那一天起,就沒有停止過被洗腦迫害。一進監獄,學員就被弄到庫房、水房、廁所等地方,單獨隔離。監獄指使一些惡犯「幫教」對學員實施罰坐小凳、罰站、辱罵、拳打腳踢、酷刑、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等等迫害,目的是逼迫她們寫「四書」放棄修煉。
如果不寫「保證書」「認罪書」的,就被沒完沒了地迫害:挨打挨罵、挨餓;不讓給家人打電話、寫信,不讓探視、收信,不能與別人說話,罰蹲小號等。
如果不放棄修煉,監獄還株連整個監室的人受罰,挑起她們對法輪功學員的憎恨、施暴。
每個法輪功學員身邊都有好幾個貼身包夾(專門監管法輪功學員的刑事犯),她們沒有任何自由,即使在狹小的監房裏,也不能隨意走動、說話;連上廁所也被緊盯著,隨時會被包夾匯報、打罵、懲罰。
監獄把被綁架來的法輪功學員當作廉價勞動力,沒人幹的活兒,對身體有害的活兒,以及累活重活,都讓她們起早貪黑地幹。幹不完活的,會被扣消費、扣電話、扣分、挨打挨罵、遭罰站酷刑等等。
這樣的環境裏,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殘、致傷、致瘋、致死的案例不斷,宋春媛就是其中的一個。
(轉自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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