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法官上周五(21日)裁定政府在「免針紙」司法覆核案敗訴,政府昨日雖然表示不會上訴,但是宣布修改相關法例,賦權醫務衞生局局長在有合理懷疑,或基於公眾利益的考量下可宣告特定的豁免證明書失效。今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同日生效。
特首李家超昨早出席行會前記者會,主動回應「免針紙」司法覆核案政府敗訴,他說就事件的跟進很快會有決定並公布。
被問到政府對於相關「免針紙」的處理,會否修改《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或援引緊急法,會否給人感覺「輸打贏要」。李家超沒有正面回應,僅稱當局已努力進行分析,很快會有決定。
中午流出消息修例
不足半日公布刊憲
中午有消息指,行政會議正討論修改《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第599L章),將可賦予權力給醫務衞生局局長,廢除可能是虛假的免針紙效力,政府短時間內公布安排。事隔不足半日,政府便公布刊憲修例。
政府表示,考慮到上訴涉及的訴訟時間和有關豁免證明書的有效期限等,認為最合適的做法是修例而非上訴。
政府昨日刊憲,訂立《2022年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修訂)規例》,以處理懷疑個別醫生在未有遵照衞生署指引,為病人進行臨床評估的情況下所發出的豁免證明書。
相關修訂賦權醫務衞生局局長,當他有合理理由,懷疑某註冊醫生發出豁免證明書前未有進行臨床評估,可宣告特定的豁免證明書失效。此外,局長亦可以基於公眾利益的考量,宣告某註冊醫生發出的所有指明豁免證明書失效。
局長在宣告某註冊醫生所發出的指明豁免證明書失效前,須考慮相關因素,包括但不限於「疫苗通行證」制度是否出現紕漏或其穩健性有否受損;有關註冊醫生在發出豁免證明書前有否為病人進行臨床評估,和該醫生在特定時間內發出豁免證明書的數量、模式和方式;以及衞生署署長的意見等。
政府將於今日向立法會提交《2022年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修訂)規例》,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相關規例同日生效。
此外,相關修訂亦將《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的有效期延長6個月,即由今年12月31日午夜延長至明年6月30日午夜。
高院上周裁定政府敗訴
7名私家醫生涉嫌未按衞生署指引簽發2萬多張俗稱「免針紙」的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政府早前宣布不承認相關「免針紙」。人稱「長洲覆核王」的郭卓堅事後入稟高等法院,挑戰政府不承認2萬多張免針紙的決定。
案件20日於高院進行聆訊,申請方質疑醫務衞生局局長無法定權力指明相關的免針紙無效。高院法官高浩文21日頒下判詞,裁定郭卓堅勝訴,同時頒令政府一方須支付全部訟費。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24日出席立法會一個委員會時回應表示,醫務衞生局和律政司正積極研究判詞及考慮下一步工作,強調特區政府處理任何事情都會尊重法治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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