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俄亥俄州的學區可自行決定是否允許教師和學校員工攜帶武器。

周一(6月13日),共和黨州長德溫(Mike DeWine)簽署了一項法案,讓學區選擇是否允許教師攜槍。攜帶槍枝的教師需接受至少24小時的培訓,後續每年需再接受8小時的再認證培訓(re-certification training)。

簽署該法案的日期,恰好是俄亥俄州的《無證持槍法》(permitless carry)生效之日。

根據新法,允許教師和員工持槍的校方董事會必須告知家長這一決定。該法還要求持槍教師每年接受刑事背景調查。

德溫說,教育工作者將接受全面且高質量的培訓,其中還包括如何發現學生的行為問題或暴力傾向。

「法律沒有要求學區武裝教師」,德溫說。「每個學區可自行作出決定。這是一個地方性的選擇,不是由州政府或州長強制要求的。這項法案是對學校安全和保障孩子在校安全的全面和分層方法的一部份。」

培訓中會讓教師面對各種情況,包括如何阻止活躍槍手,以及如何緩解暴力局勢,進行危機處理等。

在州長簽署法案之前不到1個月,德薩斯州烏瓦爾德(Uvalde)羅布小學(Robb Elementary)發生校園槍擊案,造成21人死亡。

不過,德溫周一簽署的法案在1年多前就已在醞釀之中。這項法律將於9月初生效,一旦完成所需的培訓,將允許教師在2022-2023學年攜帶槍枝。

共和黨州眾議員霍爾(Thomas Hall)提出了允許武裝教師的法案,並在2021年2月9日提出。

在2016年,俄亥俄州東北部的麥迪遜高中一名14歲男孩開槍打傷2名學生時,霍爾的父親是一名值班的校警(resource officer)。

除了民主黨人的反對,代表121,000名教育工作者的俄亥俄州教育協會和俄亥俄州警察兄弟會(OFOP)也反對該法案。

這些組織敦促州長否決該法案,並考慮僱用更多的校警。

去年,俄亥俄州最高法院決定,在學校攜帶槍枝需要有超過700個小時的基本治安官(peace officer)培訓,或20年的執法經驗。

據德溫辦公室提供的訊息,法院後來裁定,立法機構可修改和澄清涵蓋學校僱員的法律。

俄亥俄州教育協會主席德莫羅(Scott DeMauro)在一份聲明中說:「我們的學生和教育工作者需要在安全的環境中,專注於教學和學習,而不是讓沒有準備、訓練不足的人——無論他們的意圖如何——在充滿無辜旁觀者的混亂教室中扣動扳機,瞬間做出生死攸關的決定。」

俄亥俄州警察兄弟會的政府事務主任溫曼(Michael Weinman)告訴《大紀元時報》,該立法存在重大問題。

「我們認為這是一個可怕的法案」,溫曼說:「對一個在可能發生混亂的學校裏持槍的人來說,所需的訓練量遠遠不夠。」

「大多數校園槍擊案是由學生或以前的學生所為」,溫曼補充說:「第一,學校可加強輔導,並培訓教師發現這些孩子身上的危險訊號。教師的工作雖然已很繁重,但心理健康很重要。學校管理者要能夠與家長溝通,了解學生發生了甚麼事。」

儘管有人反對該法案,但一些學校教師樂見有機會武裝起來。

「我們是保護學生和自己的最後一道防線」,俄亥俄州東北部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高中教師說:「我願意通過培訓來武裝自己,或對我的同事攜帶槍枝感到放心。」

另一位代頓市(Dayton)學區,擁有20多年教學經驗的教師也支持這項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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