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視一姐」薛影儀被控普通襲擊罪及違口罩令,今日(22日)於屯門法院提堂。薛於庭上即時承認兩項控罪。辯方求情時稱,當日薛想落樓跑步,因「一時貪方便」才沒有戴上口罩,指她已感到十分後悔,最後被判即時監禁兩星期和罰款5千元。

被告薛影儀(37歲,報稱藝術家),被控一項普通襲擊及一項沒有在指明公眾地方配戴口罩罪,控罪指去年9月30日,薛於其元朗朗屏邨悅屏樓處所外襲擊邱淑秋,同日在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根據第599I章第3(1)(C)條所指明的期間內,沒有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下,在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根據第5991章第3(1)(a)條指明的公眾地方沒有配戴口罩。

案情指,薛影儀去年9月30日晚上近10時,離開悅屏樓A座電梯大堂時沒有配戴口罩,一位陌生街坊邱淑秋叫她戴好口罩,當時薛沒有理會,二人發生爭執。邱用手機拍攝,薛不滿並拍向邱右手一次再離開,邱尾隨薛到悅屏樓B座電梯大堂,期間邱曾再多次叫她戴回口罩,及後薛再推開邱,並阻止她進入電梯,邱則用腳阻礙電梯門關上,薛用左腳及右腳踢向丘的腹部。邱事後報警求助,但沒有求診或入院,稱被薛襲擊後其右手及腹部疼痛。

今年2月11日警方向邱落取口供,同日下午,薛於住所內被警方拘捕,並被搜出案發時所穿著的衣物。薛在警誡下承認有用手拍向邱的手臂及用腳踢向其大腿,又指「因為佢唔畀我走,同埋用手機影住我。」薛其後於警署錄影會面中保持緘默。

薛有一次涉暴力的案底,但辯方指案發距今已有十年,求情時又指,薛任職藝人月入6千至1萬元,當日她想到樓下跑步,於是「一時貪方便」沒有戴口罩,她對此感到十分後悔,並保證以後會戴好口罩,希望法庭給予機會,令薛向社會證明能改過自身。

辯方求情時指薛一時衝動下未能控制情緒,但襲擊力度低,事主傷勢亦輕微,而薛被捕後亦第一時間認罪,故希望法庭判處簽保守行為。主任裁判官蘇文隆一度判處薛兩罪各兩星期監禁,需分期執行,但於控方提醒口罩令最高刑罰僅為罰款5千元後,法官改判即時監禁兩星期及罰款5千元。

案件編號:TMCC 431/ 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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