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上海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清算所)前黨委書記、董事長許臻被判刑11年。

許臻被指控,在2016年至2017年任上海清算所黨委書記、董事長期間,擅自決定並指使下屬虛列個人收入、使用公款為其多繳個人所得稅,後依據地方政府獎勵政策,套取公款216.19894萬元(人民幣,下同)。

2005年至2015年,許臻任中共央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清算所籌備組組長、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接受鄭某請託,為鄭某在幹部任用、招錄親友入職工作等提供幫助,期間收受鄭某贈送的價值30萬元的股票及500萬元。

許臻被以貪污罪被判刑三年,被以受賄罪判刑十年,兩罪併罰共獲刑11年,並被處罰款130萬元。

許臻於2020年12月18日被調查。

今年3月18日,中共官方首次披露人民銀行系統部份直屬企業違規「密薪制」,稱人民銀行系統部份直屬企業中存在「密薪制」被個別領導幹部異化為個人特權和內部控制的工具等問題。

大陸財新網報道,前述違規「密薪制」有關案件的主角之一是許臻,另一個是匯達資產的前董事長、黨委書記陶曉峰。

許臻在擔任上清所一把手期間,稅前薪酬從60萬元、70萬元逐漸增加到一百多萬元,同時享受上海政府給予的高級金融人才退稅補貼待遇,每年退稅可達40%。2014年限薪令後,許臻的年薪降到六十多萬元。

但許臻未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相關事宜,仍每年接受上海稅務部門的個人退稅多年,直到2018年被舉報。

據查,許臻涉兩宗案件:一是幫中共央行上海總部金融服務一部前副主任楊彪「搞關係」。2019年10月31日,楊彪落馬。

另一個是許臻在上清所任職期間給自己設了一個獎項,自己給自己發錢。報道引述知情人士的消息透露,涉及到公司所有的幾千萬獎補資金,全是許臻獨斷,沒有經過集體決策程序。

今年9月26日,中共十九屆中央第八輪巡視對央行、銀保監會等25家金融單位黨組織進行巡視。隨後多名金融系統官員落馬。

11月26日,中共證監會前發審委委員朱毅被調查;11月19日,中共國家開發銀行投資企業華芯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前副總裁高松濤被查;10月20日,中共央行科技司前司長王永紅被調查;10月5日,中共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局原一級巡視員曾長虹被調查。曾長虹長期任職證監會,於2019年8月卸任;9月28日,中共銀保監會法規部一級巡視員蔡江婷被調查。蔡江婷曾先後任職央行、原銀監會、銀保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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