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於本月7日公佈「疫苗氣泡」細節,已接種中共病毒(武漢肺炎)疫苖人士的抵港檢疫期自12日起可獲放寬。有已接種符合政府要求疫苗的市民於5月初從美國回港後,多次向政府詢問是否合乎「疫苗氣泡」的資格,但一直不獲確認,直至檢疫第11日後才獲食衛局告知「要委屈你坐多7日」。該市民現時被逼隔離21天,而非疫苗氣泡下的14天,變相等於白坐疫監。
民主黨醫療政策副發言人、深水埗區議員袁海文昨日召開記者會,批評政府「疫苗氣泡」執行混亂,質疑政府欠抗疫邏輯,要求「疫苗氣泡」設立追溯期,將適用範圍由5月12日抵港的人士,擴闊至5月12日仍在檢疫中的人士。
「疫苗氣泡」下,已接種疫苖人士的抵港檢疫期自12日起可獲放寬。其中美國屬高風險地區,原本要在指定酒店檢疫21天,改為14天指定酒店檢疫及7天自行監察,並在第16及19天強制檢測。
正在酒店隔離的陳先生本月1日抵港,他以電話形式參加記者會,指他與兒子於美國分別於2月24日及4月5日完成接種兩劑港府認可的Moderna疫苗。自政府於4月12日宣佈「疫苗氣泡」後,他們多次向政府人員包括入境處及衛生署詢問是否適用於他們。
但衛生署表示「疫苗氣泡」只適用於5月12日起抵港的人士,指陳先生及兒子並不適用。甚至有衛生署職員反問他們:「5月12日之後的疫苗氣泡關你甚麼事?」
陳先生批評「疫苗氣泡」不設追溯期的做法荒謬,並指若署方清楚指明,必須於5月12日或之後抵港才合乎「疫苗氣泡」資格,他們便會計劃稍遲回港。
袁海文指政府欠抗疫邏輯
袁海文表示,若有兩人均已接種疫苗,5月12日抵港的一人可早於5月26日完成隔離,5月11日抵港的另一人卻須於6月1日才完成隔離,明眼人都會認為極不合理。他強調,按照正常抗疫邏輯,如特定地點風險有所提高,政府可將該地方提升風險級別,增加隔離期。美國的疫情自4月起已沒有被港府視作有惡化跡象,故不論是5月1日、11日或12日抵港的人士應屬同等風險,不應該因為某人早到,便剝奪其7天的自由。
他指,陳先生成為政府行政混亂下的受害者,「白白坐多7日監」。反映政府推出的疫苗氣泡在執行上非常荒謬,欠缺抗疫邏輯,既浪費陳先生時間,亦是浪費檢疫資源。他強調防疫不是無限度剝奪市民的自由。
袁海文表示,民主黨已去信食衛局,要求完善「疫苗氣泡」的安排,包括設立追溯期,將適用範圍由5月12日抵港的人士,擴闊至5月12日仍在檢疫中的人士。
再多兩人接種疫苗後死亡
另外,衛生署昨日證實,再多兩宗接種疫苗後的死亡個案。一名44歲的菲傭,於5月9日中午在僱主西貢住所暈倒,送往將軍澳醫院急症室後不治離世。死者於離世前18日(4月12日)曾接種首劑復必泰疫苗,當局指其逗留在接種中心觀察期間沒有不適紀錄,是本港首宗菲傭打針後死亡的個案。經初步解剖顯示死因為主動脈夾層動脈瘤破裂。
另一名45歲男子於5月8日被送往博愛醫院急症室後不治離世,他在離世前34日(4月4日)接種第二劑科興疫苗,同樣沒有在接種中心留有不適紀錄。經初步解剖顯示死因為缺血性心臟病。衛生署表示,沒有臨床證據顯示事件由疫苗引起,醫管局已向死因裁判官呈報個案,由於個案超出呈報疫苗接種異常事件的時間框架,個案將交由香港大學分析。
政府晚上公佈,有6人在12日於社區疫苗接種中心接種中共病毒疫苗後送院。一名31歲女子在荔枝角公園體育館接種第二劑復必泰後抽搐,被送到瑪嘉烈醫院情況危殆要留院。另外有兩人經診症後不遵從醫生勸告自行出院,3人經治療後已經出院。
一輸入個案 帶L452R變種病毒
截至5月13日零時零分,本港新增3宗確診個案,累計11,818宗個案。其中一宗為本地個案,女患者40歲,她的男友早前確診。兩人曾於上月13日到柴灣興華(二)邨豐興樓出席家庭聚會,並於同月18日在深水埗福榮街37號出席另一聚會,出席者包括3名確診N501Y變異病毒株的菲傭。
另外2宗為輸入個案,其中一名43歲男患者居於中環士丹頓街29號,他本月6日到法國,9日回港。他離港前接受病毒測試,結果呈陰性,回港後於酒店檢疫期間發燒,被送往瑪嘉烈醫院後確診,並帶有L452R新變種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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