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話題,實在很沉重,但為甚麼我要聊這個話題呢?因為最近我在東西方的新聞媒體上,不斷看到各式各樣的輕生尋短的報道,有的是為情所困,有的是為債務所困,年輕的生命就這樣殞落,實在很令人惋惜。

加上最近剛好有朋友告訴我,他目擊了一起墜樓輕生的案件,讓我不禁有感而發,決定跟大家交流一下這個話題,請大家珍惜自己可貴的生命外,也希望提醒大家,尋短絕對不是像電視或電影裏講的那樣,尋短後就「一了百了」、就「獲得解脫」。

道家修煉者描述親身體驗

不過,首先得強調一件事,我是站在有神論的基點上來聊這個話題,也就是說我是相信有神、鬼的存在。這個並不玄,我們頻道的觀眾裏,就有一些人是有「陰陽眼」或者「開天眼」,可以看到一般人看不到的空間與生命體。

從有神論的觀點出發,我先介紹一本古書:《玉曆寶鈔》,這本書是宋朝一位「淡癡道人」的道家修煉者,前往地獄裏遊歷,回到陽間,寫下他的所見所聞,留給後世做警醒。

在《玉曆寶鈔》裏,明確寫道,地府裏有十個殿與十個閻王,他們負責對過世的亡魂進行審判,根據亡魂生前做的好事、壞事,也就是積德、造業的多少,來判定亡魂的去處,是要上天去享福,或者下地獄受苦,還是直接再轉生。

《玉曆寶鈔》清楚寫道,「擅自輕生,自刎、自縊、服毒、投水等類尋死者,除忠、孝、節、義,殉難為神之外」,其他的亡魂,都要在第一殿秦廣王那裏進行審判受罰,罰它們「不思天地生人、父母養身,非同容易」,也就是罰它們不知道上天造人、父母養育孩子的辛勞與慈恩。

而且,對於這些輕生的亡魂,還要「每逢戌亥,悉如臨死痛苦,照樣現形」,也就是每天到了戌時和亥時,也就是晚上7點到11點之間,還要讓亡魂再次體驗尋短時的痛苦。

說白了,就是一個人在尋短之後,以為結束了人間的痛苦,但其實到了陰間還得繼續反覆經歷尋短時的痛苦,不斷受折磨,直到陽壽結束為止,才能繼續到地府去接受審判,決定未來的去處。

尋短不會真的「一了百了」

舉個真實案例:有位朋友目擊一起墜樓尋短的事件,之後這位朋友把現場的畫面傳給一位高人看,那位高人說,墜樓者的亡魂就坐在遺體旁邊,臉色慘白而且變形。墜樓者跳下來之後就後悔了,他才知道原來尋短不會真的「一了百了」,而是更無助、更痛苦。

更遺憾的是,高人說,那位墜樓者在「頭七」之後,也就是離世七天之後,就會開始反覆體驗他生前尋短的痛苦,也就是他會反覆地跳樓,就像香港電影《見鬼》描述的那樣,而且是一天之內會跳好幾次,一直到他在人間的陽壽到期為止,才能下地府去受審。

而且,更可怕的是,高人說,亡魂所在的空間跟陽間的空間,是有時間差的,也就是陰間跟陽間的時間是不一樣的。陰間的時間比較快,陽間的時間比較慢,但是,反覆受苦的時間是以陽壽、也就是陽間的時間來計算。

所以說,假設墜樓者的陽壽還有30年可以活,但是他輕生了,那麼他可能得在那個空間裏反覆跳樓,跳上個幾百年、上千年,才能等到陽間的30年到壽。大家想一想,這是不是很可怕?尋短不但沒有真正解決了人間的痛苦,反而還要在陰間去承受更大的痛苦、更久的痛苦,是不是很不划算?

而且,不論是佛家或道家的說法,都認為殺生是有罪的、是造大業的。那麼,一個人尋短、結束了自己的生命,是不是也是殺生?而且還是殺人呢。那這個殺人的大罪,是不是也要算在他自己身上?肯定是這樣。

所以,尋短絕對不是「解脫痛苦」,反而是得不償失、無間受苦。

今天說這個話題,我也是考慮了很久才決定跟大家聊,實在是因為最近看到太多的輕生報道,令人難過。不是要嚇唬大家,而是要嚴肅地提醒大家,生命真的很可貴,而尋短真的不是解決人生難題的方法,反而只會增加自己與親友的苦痛,而且還會犯下殺生的大業,絕對是得不償失的,也來不及後悔。

「活著就有希望」

很多人說過:「活著就有希望」,或者「活下去才是最大的勇氣」,確實是這樣的。不管我們眼前遭受多大的痛苦或磨難,只要能珍惜自己的生命,撐下去、熬過去,也許那個痛苦與磨難就會像民間講的「把業債還掉了」,到時候,一切可能就會否極泰來、柳暗花明又一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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