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周三(2月3日)做出了一個出人意料的舉動,向一家聯邦法院發出通知稱,該部撤銷幾個月前才提交的一項招生歧視訴訟。

在一份簡明扼要的通知中,司法部將其決定描述為在兩年調查後,現自願撤回該部在去年10月提交的訴訟。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司法部發言人告訴英文《大紀元時報》,撤回訴訟的決定是基於2020年11月聯邦法院的一項裁決,該裁決駁回了對哈佛大學招生政策的質疑。

「司法部撤回了其訴訟,是基於所有可用的事實、環境和法律發展,包括美國第一巡迴上訴法院2020年11月的裁決,該裁決駁回對哈佛大學招生實踐考慮種族問題的挑戰。」這位發言人說。

哈佛大學此前被訴在招生中涉嫌歧視亞裔申請者。

該發言人還說,「司法部還撤回了其認定耶魯大學的做法違反(1964年《民權法》)第六章(Title VI)的通知函。該部將通過其行政程序進一步審查此事。該訴訟被無偏見地撤回,這意味著美國和法院都沒有對此事做出任何最終決定。司法部的基本調查正在進行,以確保(《民權法》)第六章得到遵守。」

事實上,司法部也收回了去年10月份發出的歧視認定書。這表明,近期內無論是在法院系統還是通過司法部行政渠道,針對此案採取進一步行動的可能性很小。

耶魯大學向NBC發表書面聲明說:「我們的錄取程序使耶魯學院聚集了一個無與倫比的學生群體,這個群體以其卓越的學術和多樣性而著稱。」

司法部在2020年8月給耶魯大學發了一封通知信函,告知該大學,政府打算提起訴訟。當時負責民權部門的助理司法部長埃里克·德瑞班德(Eric Dreiband)說,調查人員發現耶魯大學有系統性偏袒,非法地使亞裔美國人和白人申請人處於不利處境。

德瑞班德當時在信中說,耶魯大學對某些其青睞的種族的申請者,給予了大量的、往往是決定性的偏袒,而相對而明顯地不支持其它種族的申請者。

他說,耶魯大學的種族歧視對亞裔美國人和白人申請者實施了「不當的、非法的懲罰」。

2020年10月9日,司法部對耶魯大學提起訴訟,稱其招生政策違反了1964年《民權法》第六章。

「現在是時候美國機構認識到所有人都應得到體面和尊重的對待,不應非法考慮其膚色。」司法部當時說。

(英文大紀元記者Mark Tapscott對本文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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