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雄市議員黃捷罷免案將在2月6日舉行,罷捷團體日前將黃捷聲援香港,可能違反港版《國安法》來當作罷免的五大理由之一。流亡英國的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質疑,罷免理由書將香港反送中運動講成「港暴」,明顯是中共口吻,罷免理由書看起來像是小粉紅寫的,直言過於離譜。

台灣前高雄市長韓國瑜,在2020年6月被高雄近百萬市民投票罷免後,成為首位被成功罷免的地方首長,震撼台灣政壇。這起罷免案的政治效應仍在持續延燒。韓國瑜的忠誠支持者「韓粉」及部分國民黨人士在韓國瑜被罷免後,也針對支持「罷韓」的民意代表發起罷免連署。

已流亡英國、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在FB提到,他本來對罷免黃捷的個案沒有太大關注,直到在新聞看到罷免其中一個理由竟然是聲援香港示威,他親自去中央選舉委員會網頁,把罷免理由書快速看了一遍,然後把當中有關香港的部分摘錄下來。

中選會近日公告黃捷罷免理由書,罷捷團體列出5項罷免理由,其中,第五點為「違法介入港暴進行物資募集,對中態度嚴重雙標」,指黃捷募集物資部分明顯違反國安法第21條,影響國家安全甚鉅。

他說:「這,會不會太離譜了?她捐贈物資違反了台灣哪一條法例?可以這樣誣衊民選議員的嗎?」

羅冠聰指出,理由書將香港反送中運動講成「港暴」,明顯是中共口吻,試圖將爭取民主的運動污名化,變成名不正言不順的「暴動」。這種惡質定性,只有中共爪牙才會如此張狂地寫出來。而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根本就是「欲加之罪」。基本上中共要將人入罪,香港人喊一句「香港加油」都可以是違反國安法。

國安法就是中共用來箝制香港市民的言論、思想、政治自由,跟戒嚴時的《刑法第一百條》沒有本質上的區別。難道台灣政治人物也要受制於中共的嚴刑惡法嗎?那麼喜歡被中共的惡法框限,為何不去大灣區生活,反倒在台灣享受民主了?

羅冠聰批評,這份理由書看起來非常像是小粉紅寫出來,連語境上的「國家」,都是默認成「中共人民共和國」,令他質疑,「這真的是台灣人寫的罷免理由書嗎?」

聲援香港竟是被罷免的其中一個理由,羅冠聰覺得提出這份狀書的人,不應該稱自己是為了民主、實踐民主。民主不是用來讓極權侵蝕人民的自由,扶助他們進行政治壓迫的。

他坦言,自己不認識黃捷,也沒有見過她,但他覺得如果黃捷是因為支援香港而負罪,作為香港人,自己也有義務出來聲援她。而這種打著民主旗號,卻在為極權為虎作倀、默認暴政的行為,更需要守護民主的人出來聲討。

羅冠聰強調,台灣是一個成熟的民主政體,這也代表她必須建立防護機制,來對抗這種惡質霸凌行為。最大的力量,就是來自懂得明辨是非的選民。

他呼籲,港台唇寒齒亡,他非常感謝過去多年,一直都有台灣公民社會的朋友鼓勵、幫助著我們,在艱難的環境下不斷努力守護我們僅餘的自由。請台灣人民不要誤作極權的幫凶,污名化香港的民主運動,協助中共霸凌香港的盟友。

黃捷1993年出生於高雄鳳山,2014年曾參加台灣「太陽花學運」,之後踏入政壇,成為台灣政壇最熱門的女性政治人物之一。黃捷畢業於台灣大學,擁有社會學及公共衛生雙學位。

黃捷曾經短暫擔任記者,也到過中國大陸進行學術調查,之後加入台灣新政黨「時代力量」,2018年回鄉參選市議員,順利當選,成為備受矚目的政壇年輕新秀。

2019年,她在質詢前高雄市長韓國瑜的市政質詢期間,因為不滿意韓國瑜答覆而做出「翻白眼」的動作,一夕成名,意外成為媒體寵兒。後來,黃捷積極推動「罷韓」行動,也讓眾多「韓粉」不滿,而推動罷捷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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