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昆明市中級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張兆龍因涉嫌嚴重「違法」,目前正在接受審查。

新唐人報道,張兆龍因積極參與中共迫害法輪功,在明慧網《惡人榜》上有名。

張兆龍,男,白族,1969年12月出生,雲南鶴慶人,歷任昆明市中級法院民事審判第五庭副庭長,立案庭副庭長,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庭長,昆明市中級法院執行工作局應急指揮中心主任、審判員。

1999年「7﹒20」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以後,張兆龍是昆明市中級法院專門負責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的審判長之一。

以下是張兆龍自2003年至2012年(2012年以後法輪功學員的案例改由下級法院審理)擔任審判長期間對法輪功學員犯下的罪惡。

阻撓辯護 韓震坤夫婦被非法判重刑

韓震坤,男,1965年1月3日出生,昆明法輪功學員。2004年4月23日,韓震昆和妻子郭娟(法輪功學員)在白馬小區的家中被昆明市五華公安分局從家中綁架;7月份,被昆明市檢察院非法起訴,公訴人是李雲兵。

2004年8月24日,昆明市法院違反法律法規,打著公開審理韓震坤、郭娟夫婦的幌子,卻不讓人參加旁聽。一些親屬和法輪功學員到庭外關注審理情況時,被各個區的國保大隊警察騷擾並非法錄像。隨後,警察根據錄像傳訊、綁架、關押了楊蘇紅(肢體殘疾人)等數名法輪功學員。

在非法庭審過程中,韓震坤一直向法庭講述法輪功真相,並質問審判長張兆龍為甚麼自己的辯護人馬玲沒到場。張兆龍不但沒有回答,反而追問他委託書上的名字是怎麼簽上去的,並辱罵代理人是勞教釋放份子。

庭審中張兆龍禁止受害人自我辯護,多次打斷其講話,最後竟終止律師的辯護。昆明中院對韓震坤非法判刑7年、郭娟3年。

妻子同名被錯抓 丈夫程洪疇被冤判3年

2011年6月2日上午,雲南昆明市西山區國保大隊隊長邱學彥等一夥警察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沒有弄清要抓捕的對象的情況下就闖到昆明市橡膠廠職工、法輪功學員趙海鷹家,此時趙海鷹去菜市場買菜,家中只有其丈夫程洪疇正在上網。

一夥警察衝進屋裏就開始野蠻抄家,翻箱倒櫃。這時趙海鷹買菜回到家,警察上去就要綁架她。她一問才知他們要抓的不是她這個趙海鷹,而是另外一個同名的人。

當警察得知抓錯了人後,不但沒有放人,反而以趙海鷹的丈夫上明慧網為由將其綁架,還說:「你們家只有兩人,只好抓一個」,而且還威脅趙海鷹不得將抓錯人及抓她丈夫的事情曝光,否則連她一起抓。

趙海鷹的丈夫程洪疇被非法關押在西山區看守所,由於身體極度衰弱、雙下肢浮腫而被「取保候審」釋放。

2012年3月13日,昆明市法院時任審判長的張兆龍與審判員唐勇、代理審判員徐建斌、書記員段雲萍秘密庭審程洪疇,不顧事實,捏造罪名荒唐地以所謂「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程洪疇3年徒刑、緩刑3年。

事實上,公安部2005年認定的14種邪教裏面沒有法輪功。在最高法院於2017年2月1日專門推出的一個關於組織利用邪教的解釋中,也根本沒提法輪功。

因而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律師們如大陸著名律師、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贊寧均認為,中共用《刑法》300條給法輪功學員定罪,而這則條款所提到的「利用x教破壞法律實施」根本不適用於法輪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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