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是中國詩歌發展的黃金時代,這一時期誕生了一大批耀眼的詩人。在學而優則仕的科舉時代,許多詩人會通過科考等途徑走上從政的道路,不少著名詩人在斷案上,也顯示出過人的智慧,演繹了許多有趣的故事。

王之渙智審黃狗

白日依山盡,

黃河入海流。

欲窮千里目,

更上一層樓。

能寫出如此詩句的詩人必定是一個眼界開闊、心胸豁達的人。不錯,他就是唐代著名詩人王之渙。

王之渙(688年~742年)早年由並州遷居至絳州,曾任冀州衡水主簿。因被人誣謗,乃拂衣去官。後又復出擔任文安縣尉。〈登鸛雀樓〉〈涼州詞〉是他的代表作。國學大師章太炎曾推〈涼州詞〉為「絕句之最」。

王之渙為官時間不長,但在為官期間,他生活簡樸、為政清廉、斷案如神,令人讚嘆。

王之渙在文安縣任上辦過一個案件,其智慧可見一斑。該縣城郊有一戶人家,男主人常年在外做生意,家中只有姑、嫂二人,日子過得也很安定。一天晚間,姑娘突然慘死在自己房中,嫂嫂發現後,立即呈報縣衙。王之渙升堂審問嫂子:「你發現時是甚麼情況?」嫂子說:「昨天晚上,我正在磨坊推磨,忽聽小姑慘叫救命聲,我就立即奔向臥室,在院內看見一個人影,因為天黑,看不清面目。只見他光著上身,我上前抓他,誰知他身強力壯,脊梁又光滑,沒有抓住,他就逃走了。」

王之渙又問:「你們兩個女人在家,難道平常沒有防備嗎?」「我家養了一隻黃狗,昨晚上卻沒聽見狗叫聲。」王之渙聽後,計上心來,一拍驚堂木說道:「黃狗不為主人效力,實在可惡,罪不可恕!」第二天,正值縣城廟會,王之渙決定在廟會上當眾審問黃狗。

審問一條狗,這可是新鮮事。城郊趕廟會的民眾聞訊都來觀看。王之渙吩咐差役把孩子、老人、婦女分批趕出門外,只留下百來個青年、壯年男子,把廟門關緊。這些人傻眼了,不知王之渙要幹甚麼。

王之渙大聲喝道:「都把衣服脫了,面朝牆站好!」那些人不敢違抗,只得照辦,王之渙一個個查看那些男子的脊梁,其中有一男子脊梁上有兩道紅印,他便問道:「你叫甚麼名字?」「小的叫狗剩。」「你與死者可相識?」狗剩支支吾吾地說:「我、我與她是街坊鄰居,當然相識。」「給我將狗剩拿下,其餘的人都可以走了。」經過審問,狗剩承認了強姦姑娘,進而將姑娘殺死的罪行。

事後衙役們對王之渙提出疑問:「你如何在這麼多人當中,很快就認出罪犯呢?」王之渙說:「根據案情,這是一起強姦殺人案。那就必定是青壯年作的案。那晚黃狗不叫,說明了作案者是個熟人,再加上那人曾被死者嫂嫂遇見,而且在光脊梁上抓過一把,只要逐步排除不可能者,那麼具備上述幾個條件的狗剩就必定是凶犯無疑。」其實審問黃狗,是王之渙故弄玄虛以吸引眾人眼球,讓大家都來趕廟會看審狗,同時也轉移作案者的視線,讓他產生麻痹大意心理,他肯定會認為愚蠢,好奇心自然使他上鉤。

白居易請君入甕

三年為刺吏,

飲冰復食蕖。

惟向天竺山,

取得兩片石。

此抵有千金,

無乃傷清白。

這是唐代大詩人白居易在擔任杭州刺史卸任時寫的檢討詩,可見他對自己的要求之嚴。

白居易(772年~846年),河南新鄭人,在中國文學史上有「詩王」之稱。

唐朝貞元年間,白居易任陝西周至縣令。他剛上任,城西的趙鄉紳和李財主就為爭奪一塊地跑到縣衙打官司。為了能打贏官司,趙鄉紳差人買了一條大鯉魚,在魚肚中塞滿銀子送到縣衙。而李財主則命長工從田裏挑了個大西瓜,掏出瓜瓤,也塞滿銀子送了來。

白居易不動聲色,收下了兩份「重禮」。並吩咐衙役貼出告示,明天公開審案。 第二天,縣衙門外擠滿了看熱鬧的百姓。白居易升堂後問道:「你們哪個先講?」趙鄉紳搶著說:「大人,我的理(鯉)長,我先講。」李財主也不甘示弱說:「我的理(瓜)大,該我先講。」白居易臉一沉說:「甚麼理長理大的,成何體統!」趙鄉紳以為他忘了自己送的禮,連忙說:「大人息怒,小人是個愚(魚)民啊!」白居易微微一笑說:「本官不聾也不啞,從不喜歡有人暗通關節。來人,把賄賂之物取來示眾。」衙役取來鯉魚和西瓜,當眾取出銀子,圍觀者無不驚訝。白居易厲聲呵斥:「大膽刁民,膽敢公然賄賂本官,按大唐律法各打四十大板後,再聽判!這些行賄的銀子,全部用來救濟災民。」白居易的判決令百姓拍手稱快。

戴叔倫巧斷墳山

飲露身何潔,

吟風韻更長。

斜陽千萬樹,

無處避螳螂。

這是唐代大詩人戴叔倫的詩作〈畫蟬〉。詩人是藉詠蟬讚頌了品質高潔、獨領風騷的賢人高士,體現了戴叔倫的崇高人品和堅毅志向。

戴叔倫(約732年~約789年),出生於金壇城西南窯村一個隱士家庭,年少時拜著名的學者蕭穎士為師,他博聞強記,聰慧過人,「諸子百家過目不忘」,是蕭門弟子中出類拔萃的學生。

戴叔倫在擔任東陽縣令時,遇到趙、錢兩家前來打官司。十多年前,趙家把墳山賣給錢家,契約上寫道:「山腳祖墳松樹不賣。」姓錢的仗勢欺人,硬說成「山腳祖墳,松樹不賣。」要挖掉趙家祖墳安葬自家的祖宗。戴叔倫不急於斷案,問過口供就宣告退堂。錢家連夜給戴叔倫送去五百兩銀子,戴叔倫不動聲色,全部收下。

第三天,戴叔倫又升堂,錢家滿以為他打通了關節,穩操勝券,得意洋洋。他們豈知道,戴叔倫在之後的第二天已暗中調查,對他們的所作所為已了如指掌。只聽戴叔倫判道:「本縣查明,當初契約寫明『山腳祖墳松樹不賣』,錢家霸占趙家山腳達十多年,現又要挖掉趙家祖墳,天理不容。現判決山腳離地面十丈為限仍歸趙家所有,域內祖墳、松樹理應屬趙家。錢家當罰銀五百兩,給趙家重修祖墳。為了表彰趙家不畏強勢,敢於伸張正義,本縣特將錢家賄銀五百兩轉贈給趙家。」錢家頓時傻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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