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少女早前指控在警署內被4名警員輪姦成孕。韋智達律師行昨日代表少女發表聲明,指警方刻意洩露有關案件的資料,會令任何客觀的旁觀者相信是有意公開抹黑,並影響未來的起訴。

聲明指,少女X在今年10月的某日,就她在荃灣警署內被強姦一事,循正規的途徑報案,並在稍後向警方說出事情的詳細經過,亦回答了警方鉅細無遺及具侵略性的問題。她又在警方要求下接受法醫的檢查,亦接受了終止懷孕的手術,並容許法醫從胎兒取得DNA樣本作檢驗,以辨別至少一名施暴者。

在調查過程中,少女X重覆向警方查問案件的進度,但有關的調查隊伍拒絕向她提供任何詳情。在11月4日,少女X得知警方在沒有她的事前知悉或同意下,取得一份搜查令以檢取她的私人醫療紀錄,包括遠在案發之前的紀錄。該搜查令亦允許警方從她私人醫生的診所取得案發數日前後的閉路電視紀錄。

聲明強調,香港警務處發出的《罪行受害者約章》保障刑事案件受害者的私隱和尊嚴,會在任何時候被尊重。又強調,在強姦受害人不知情和沒有同意的情況下,索取其私人醫療紀錄完全侵犯了她的私隱權。「此舉等同濫用警權,實在令人髮指。」

少女X之後立刻訴諸法庭挑戰搜查令。11月5日早上,發出搜查令的裁判官,經被詳細告知事實後,立刻命令暫緩執行搜查令。更頒下匿名令予少女X,禁止任何人(包括傳媒)直接或間接識別少女X的身份。違反匿名令可能被視為藐視法庭。

聲明續指,在過去數天,少女X為有關此案細節在網上洩漏一事感到憂悶。警察公共關係科及不具名的「警方消息人士」選擇性地透露疑似有關案件調查的細節,並對證據作出負面評價,「此種種行徑會令任何客觀的旁觀者相信此舉是有意公開抹黑少女X並影響未來的起訴。」少女X認為,警方任何試圖貶損性暴力受害人名譽,以及對證據作出負面評論的舉措,相當令人不齒以及具冒犯性的,「此等行為應予最強烈的讉責。」她期望自己的私隱能夠被尊重,要求警方立即停止他們不合法且極不專業的資料披露,停止評論有關她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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