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原吉林省榆樹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長張德清被舉報到海外明慧網。在他的直接參與下,榆樹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或致殘,或致雙目失明,他還大量勒索法輪功學員的錢財。

張德清(Zhang,Deqing),性別:男;出生日期:1953年7月26日;身份證號:220121195307260239;家庭住址:榆樹市電影公司樓(和女兒一起住);原工作單位:榆樹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職務:大隊長;現工作單位:榆樹市恆泰武裝守護押運保安服務有限公司;職務:經理;現工作單位地址:榆樹市繁榮大街與府前路交匯處。

張德清的妻子劉會敏(Liu,Huimin),工作單位:榆樹市農機監理站。張德清女兒張紀瑩(Zhang,Jiying),出生日期:1983年11月2日;身份證號:220182198311020226;工作單位:榆樹市公安局;家庭住址:榆樹市電影公司樓(和張德清一起住)。張德清另有一子在吉林銀行工作,張德清的妹妹張淑華(Zhang,Shuhua),工作單位:榆樹市房產公司。

以下是張德清在任榆樹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長期間的迫害罪行:

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李淑花與其母崔佔雲

2003年9月24日上午9點多鐘,吉林省榆樹市法輪功學員李淑花,正在家裏做針線活,培英街派出所的三個警察姜偉、李明超,還有一個楊姓警察到她家,說是讓她寫個材料,寫完了就讓她回來。他們將李淑花騙到培英派出所,隨後把她送往國保大隊審訊,後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李淑花(明慧網)
李淑花(明慧網)

在看守所裏,警察問她甚麼,她一概不回答。警察開始對她動用酷刑逼供,用膠袋把她的頭繫住,使她透不過氣來,還用大頭針扎她的手指尖、胳膊、後背、前胸,痛得她大聲慘叫。

警察看這一招無效,就惡狠狠地說:「我必須叫你開口說出你都跟誰聯繫,資料的來源。」看她還不吱聲,就瘋狂地用拳頭猛擊她的眼睛,直至將其眼珠子打出來。李淑花撕心裂肺地慘叫,當時就昏死過去了。

警察們害怕了,他們無法向李淑花的家屬及社會交代,只好請示上級,經「上級」研究決定:將李淑花殺人滅口,用黑膠袋套在頭上紮緊,使其窒息而死。李淑花當年才32歲。

酷刑演示:膠袋窒息。(明慧網)
酷刑演示:膠袋窒息。(明慧網)

火化那天早晨6點多鐘,太平間大門外停有兩排警車。公安局長范宏光、安啟范、馬明,國保大隊長張德清帶隊,其他在場警察大約有40多人。他們不許家屬瞻仰遺容,直接將遺體推入焚屍爐裏火化。

李淑花的母親崔佔雲先後被綁架15次,兩次勞教、多次拘留迫害。2014年9月9日下午,崔佔雲在大街上被國保大隊警察綁架;9月12日,被劫持到洗腦班進行「轉化」(逼迫放棄修煉)迫害;9月15日,被迫害致命危,洗腦班才讓她的兒子把她接回家。到家後,她胳膊、脖子、後背、骨頭都疼,吃不下飯,於11月2日含冤離世。

李淑花的丈夫楊佔久於2002年8月被警察綁架到國保大隊,在榆樹市看守所受盡各種酷刑折磨。

在看守所的提審室,楊佔久被鎖在一鐵椅子上。晚上10點多,國保大隊長張德清、石海林、齊力等,把他的手背銬著,在手銬中間的鐵環上用繩子繫好,然後把他扶到椅子上,把繫手銬的繩子從門框上邊穿過去繫好。之後把椅子從腳下拿走,這樣他就懸在空中,這叫「上大掛」。

他們還不解恨,又用腳踢他的大腿,讓他「盪鞦韆」,手銬就往肉裏勒,不一會兒他就昏過去了。晚上,看守所值班人員張林看到楊佔久滿臉血跡,頭腫大、身體已虛脫,才把他放下來送進監室裏去。

楊佔久於2004年3月被非法判刑7年,在四平石嶺監獄繼續被酷刑摧殘迫害,造成雙腿、雙腳殘疾。

楊佔久被冤判7年,其雙腳被迫害致潰爛。(明慧網)
楊佔久被冤判7年,其雙腳被迫害致潰爛。(明慧網)

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李鳳芹

榆樹市化肥廠法輪功學員李鳳芹,當年54歲,是張德清的同學。2005年10月11日,她被榆樹國保大隊綁架,張德清把她單獨叫到一個屋子裏說:「老同學花點錢,我給你放回去。」當時被李鳳芹拒絕。國保大隊齊力狠踹李鳳芹,致使她癱倒在地不能行走。張德清氣急敗壞地背起李鳳芹往警車裏一蹲,李鳳芹當時就胸腹劇痛,喘不上氣來。

李鳳芹在看守所因絕食抵制迫害,被李越龍、滕慶玲等野蠻灌食,灌的是濃鹽水、鹹菜湯。灌食回來後,她就極度口渴,吐綠水,胸腹部劇烈疼痛、血壓高。

張德清還揚言:「死了能咋的,李淑花死了,到哪申冤告狀去?死了也白死。」

直到李鳳芹生命垂危時,他們才給她家屬打電話,勒索3,000元錢後才將她放回家。當她到市醫院就診時,醫生讓家屬準備後事,說人已經不行了。家屬沒有放棄,帶她去了三次長春、一次北京就診,共花去7、8萬元錢,但沒能挽回她的生命。2006年正月初二,她含冤去世。

迫害致使法輪功學員李林雙目失明

2002年8月,榆樹國保大隊兩個警察來到法輪功學員李林的姐姐家,以丟了槍要查戶口為名,騙李林的姐姐把門打開。兩個警察闖入屋把李林綁架到國保大隊。

在國保大隊,張德清指使警察從下午3點多到晚上11點多,酷刑折磨李林8個多小時。李林幾乎昏迷,失去知覺。

先是四五個警察把李林反銬到鐵椅子上,邊打邊逼問其都做了甚麼了,手機哪去了,見李林不說,他們就用腳踩手銬的鐵鏈子,使手銬非常緊,都卡到手腕的肉裏,致使李林左手麻木兩個多月。他們還用鎬把打李林的小腿骨,打了半個多小時,又用鎬把的一頭往李林的腳趾蓋上砸,致使一個月後右腳第四個腳趾蓋脫落。

警察打夠後,解開李林的手銬又換一種銬法:左胳膊從肩頭過去,右胳膊從腰過,把兩手反銬到後背。他們往李林胳膊間塞入飲料瓶,塞了6、7個,當時李林的膀子縫像裂開一樣,全身疼痛。

他們卻嫌這種壓力不夠大,又把手銬解開,又用濕毛巾代替手銬捆綁,使兩手的距離更近,再重新插入6、7個飲料瓶,把鎬把也插進去。兩警察就往起抬李林,連鐵椅子都抬起來。李林渾身無一處不疼痛,那種生不如死的感覺,想起來都不寒而慄,那種滋味無法用人類的語言表達。

警察把李林的胳膊殘害得到處都是傷,痕跡是一個圈一個圈的,大約兩年多才消失,李林的胳膊一直不能往後舉,3年後才得以恢復。

在李林被綁架的第三天,國保大隊六七個人又到李林家,威脅李林的家人,把李林剛出生14個月大正生病的兒子嚇得哇哇大哭。

以張德清為首的國保警察逼供、誘供、拼湊材料、羅織罪名。2003年11月,李林被誣判4年。

由於榆樹國保警察的酷刑折磨,再加上監獄黑窩的繼續迫害,致使李林30多歲就雙目失明。

綁架勒索法輪功學員家屬大量錢財

2006年4月5日、6日、7日,榆樹市國保大隊夥同向陽鎮、黑林子鎮、福安鄉派出所綁架了趙淑賢、叢玉華、肖淑豔、王汝安4名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在榆樹市拘留所。張德清向叢玉華、肖淑豔家屬威逼要錢,每人交5,000元錢就放人,否則送勞教。

王汝安被勒索5,000元錢後被放回;趙淑賢被非法勞教1年半、非法關押在長春市黑嘴子勞教所。

2006年3月23日,榆樹市法輪功學員范秀芳遭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又被轉到拘留所。第二天,張德清帶人到范秀芳家抄家,家人被敲詐勒索共1萬多元錢,其中國保大隊勒索2,000元。13天後,范秀芳被放回。

從2005年10月11日至2006年5月1日,張德清敲詐勒索的部份罪行如下:法輪功學員高雲蘭被勒索2,000元,陳淑傑2,000元、高鳳蓮2,000元、李鳳芹3,000元、楊淑芹5,000元、楊永臣2,500元、徐林1萬5,000元、溫鳳海5,000元、王汝安5,000元、老徐頭3,000元等等。

楊秀華被勒索500元,張德清跟著找其家屬要錢,說是給領導買紀念品。楊秀華的愛人蘇玉才同時被綁架,又被非法勞教1年半。

楊春明、楊長松兩人被迫送禮12萬元給張德清的上級,都是經張德清之手辦的。另外,國保大隊還勒索每人5,000元。

此外,在張德清當國保大隊長那幾年間,榆樹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重刑的最多。僅2003年榆樹市被誣判的法輪功學員還有:楊佔久7年、趙繼生4年、馮立軍3年、陸樹林6年、趙喜民3年、黃正國6年、王士琴8年、胡喜琴4年、楊大光10年、苑俊峰15年、徐紅波12年。#

(轉自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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