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國家安全局副助理檢察長亞當‧希基(Adam Hickey)透露,司法部接下來將優先執行《外國代理人登記法》,並已制定一系列計劃。
美國媒體《華盛頓觀察家報》(Washington Examiner)周一(4月29日)報道,美國司法部正在加強對《外國代理人登記法》(Foreign Agents Registration Act, FARA)的執法行動。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為打擊納粹宣傳工作通過的《外國代理人登記法》要求,任何代表外國政府工作的人士——無論是游說者、企業、K街公司(華盛頓游說一條街)還是媒體機構——均需向司法部登記、披露這種關係。
《華盛頓觀察家報》的報道指出,很明顯司法部已經在加強對外國代理人的執法行為。
負責監管外國代理人的機構是司法部國家安全局(National Security Division)下設的反間諜部門(Counterespionage Section)。
據國家安全局副助理檢察長希基透露,司法部現在認為《外國代理人登記法》是一個「足夠高的優先權……將授權一位副主管(職位)來負責處理這類惡意(外國政治)影響力,就像我們設有出口管制和制裁網絡和經濟間諜的副主管一樣。」
3月,司法部已任命布蘭登‧格拉克(Brandon Van Grack)負責外國代理人部門的執法工作。格拉克此前為司法部「通俄門特別調查」工作了一年半。
其次,司法部已制定一系列計劃強化執行。希基表示,司法部計劃改善《外國代理人登記法》的執行情況,包括一系列計劃:增加起訴;教育律師;加強對媒體和校園的外國影響力審查;培訓聯邦僱員和商界人士、助其了解外國影響力對他們的滲透努力,以及通報給公眾等。
希基介紹,司法部的外國代理部門跟其它部門比「相對較小」,因此接下來他們的重點是為全美94個司法部檢方辦公室提供培訓和教育。
「他們需要知道《外國代理人登記法》是甚麼,他們需要知道指控需要甚麼。」希基說。
此外,司法部的外國代理人教育工作還包括針對國會和政府機構的成員,幫助他們辨識和了解如何應對外國影響力。
「我們需要根據權力分離原則提供培訓,對國會工作人員和行政部門的官員給予培訓,從他們的角度辨識FARA的違規行為」,希基說。
外國媒體誤導申報 恐被警告或受罰
希基表示,司法部正在加強在美國媒體上披露其外國所有權的情況。而目前根據《外國代理人登記法》的登記數量有所增加,也跟近期的一些備受矚目的外國代理人案件有關。
「你會看到越來越多的人驚覺《外國代理人登記法》是甚麼以及它的要求是甚麼,你看到註冊數量在增加……我認為這部份歸功於我們做的工作」,希基說。
希基表示,過去有一段時間,司法部的外國代理部門沒能被認真對待。「如何解決這個問題?你必須向外界清楚表明,如果他們來找你,並以誤導的方式回答你的問題,那樣將會有後果。」
司法部國家安全局的助理檢查長約翰.德默斯(John Demers)4月17日出席美國智囊美國企業研究所(American Enterprise Institute)的《外國代理人登記法》主題討論活動時也表示,司法部在徹審已登記為外國代理人的游說活動是否跟其披露的內容保持一致。
德默斯說,司法部認為有必要對已經登記為外國代理人的人士/機構進行「更多檢查」,若報告給司法部的材料缺乏應有細節,司法部將發出「缺失信」(Deficiency Letters)。
司法部1月與一家知名的美國律師事務所達成460萬美元的和解協議,因後者之前沒有依據《外國代理人登記法》正確登記而違法在2012年為烏克蘭政府工作。
CCTV分部及華為公關公司在美司法部登記
國際電視台(CCTV)美國分部(CGTN America)於2月1日向美國司法部提交文件,註冊為「外國代理人」。
根據CGTN的註冊文件,在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其從中共中央電視台獲得了約800萬美元的經費,同時CGTN美國分台台長麻靜的個人登記也披露其22.1萬美元的年收入。
對比俄羅斯政府資助的國際電視台「今日俄羅斯」(RT)和中共中央電視台資助的CGTN的註冊文件,中央電視台的申請文件多處脫離事實,比如自稱「享有不受任何國家指導或控制的編輯獨立性」,否認「受外國政府監管、直接指導、控制、資助以及接受外國政府補貼」。「今日俄羅斯」於2017年在司法部註冊為外國代理人。
對CGTN的登記材料,當時就有美國網民調侃說,「他們準備好怎麼對司法部解釋了嗎?還是說不知道這些聲明內容要準確?」
還有人說,「中共高層視察新華社、《人民日報》以及CCTV時提出的『媒體姓黨』,難道CGTN認為美國司法部沒有讀過這些報道麼?」
外界認為,在美國司法部加強《外國代理人登記法》的執行力度下,CGTN的代理人申報很可能收到司法部的「缺失信」。若再次「任性」誤導填報,恐以身試法、自食其果。
目前,中共黨媒《中國日報》、《人民日報》海外版以及《新民晚報》均已登記為外國代理人,但另一家中共官方媒體新華社尚未申請。
此外,2019年3月,跟華為合作的兩家美國公關公司——銳思博德(Racepoint Global)以及博雅科恩和沃爾夫(Burson Cohn and Wolfe, BCW),也在美國司法部按照《外國代理人登記法》(FARA)文件登記。
這是第一次華為的公關公司在美按照《外國代理人登記法》登記,之前都是按照《游說披露法》(Lobbying Disclousur Act of 1995, LDA)註冊。不過,兩家公司都發聲明否認,此舉不意味著在進行某種直接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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