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中共法院判死刑的加拿大公民,其辯護律師周二(15日)表示,當事人將提上訴。他說,因本案在重審期間未引入新證據,按照中共法律,法院不應加重刑罰。
中共法院周一(1月14日)以走私毒品罪判處一名加拿大人謝倫伯格(Robert Schellenberg)死刑。中共法律規定,謝倫伯格有權在接到判決書第2日起、10日內向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謝倫伯格的辯護律師張冬碩周二接受路透社採訪時表示,中國(中共)法律規定上訴期間,只有發現了新證據並重審、才能加重量刑,而檢方提出的新證據,其實已經向法庭呈交過了。
他說,這些不是新事實,即使法院接受所有起訴指控,也不應加重對謝倫伯格的量刑。
張冬碩表示,謝倫伯格將提出上訴,而謝倫伯格的辯護將集中在沒有足夠證據證明他參與了販毒集團,或參與了冰毒走私。
在一審判決時,張冬碩就指出,判決沒有排除多項重大懷疑,屬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充份,又指謝倫伯格未有著手實施走私毒品,要求改判驅逐出境。他亦強調,不排除關鍵證人(報警以及目擊證人)許清有公安特勤人員身份,要求他出庭作證。
據悉,謝案其他3名主犯仍然在逃,而關鍵證人許清並未出現在法庭現場。
外國法學專家質疑倉促
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教授和中國法律專家克拉克(Donanld Clarke),對此案在如此短的時間內就作出判決提出質疑。
「即便考慮到控方明確計劃提出新指控、以證明判處被告人死刑是正當的,但這麼的短時間完全不足以準備一場有意義的辯護。」
謝倫伯格在2016年3月的第一次審判前被中共當局拘留了一年多,但案件卻在上訴裁決後16天內重審。
謝倫伯格因走私冰毒222公斤,2016年遭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走私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謝倫伯格不服提起上訴。
隨後,遼寧高院立案受理,於2018年12月29日公開審理,檢方當庭提出一審法庭對謝倫伯格量刑過輕的證據,然後高院裁決、發回重審。
16天後(2019年1月14日),一審法院公布重審裁決,判處謝倫伯格死刑。
克拉克表示,謝倫伯格案強化了中共當局對另外兩名加拿大人拘留所釋放出的信息,即中國(中共)認為「人質可以作為一種可接受的外交方式」。
根據加拿大法庭紀錄,謝倫伯格在加拿大曾受到多項與藏毒和販毒相關的指控。
除了謝倫伯格是否在中國涉毒的事實外,外界的關注點更集中在,中共對加拿大公民謝倫伯格的重審判決是否過重?
「中國(中共)將會面對很多疑問,為甚麼這個具有特定的國籍的特定人,必須在這個特定的時間被重審。」人權觀察組織(Human Rights Watch)駐華盛頓的中國部主任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接受路透社採訪時說道。
謝倫伯格是在2014年被拘捕的,但中共官媒在中加關係惡化之後大肆報道他的案子。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邀請傳媒報道案件重審,中共央視播出了五分鐘的庭審片段。
加總理發聲表示極為關注
中共當局周一對謝倫伯格的判刑,已引發外界廣泛關注。加拿大總理杜魯多表示,中共在案中選擇任意適用死刑,而對象是加拿大公民,讓加拿大以及盟友極為關注。
而該國外交部長方慧蘭在魁北克省聖亞森特(Sainte-Hyacinthe)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加拿大已經與中國(共)駐加拿大大使談過,要求赦免(謝倫伯格死刑)。
方慧蘭認為,中共對謝倫伯格動用死刑是「不人道,不恰當」的。
中共外交部周二對杜魯多的言論表示強烈不滿。
自12月1日加拿大警方應美方要求逮捕華為技術有限公司首席財務官孟晚舟以來,中加關係陷入冰點。已有兩名加拿大人被中共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由拘捕,分別是前外交官康明凱(Michael Kovrig)和商業顧問斯巴沃(Michael Spavor)。
紐約時事評論員朱明表示,其實稍微改改中共外交部發言人陸慷上星期在例行記者會上講的話,大家就更加一目瞭然——不要因為自己不把法律問題政治化,就認為中共也不把法律問題政治化。
「不是為犯罪行為辯護,而是對中共司法體系的獨立不信任。」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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