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於中國和東亞政治經濟研究的彼得·張(Peter Zhang)日前在英文大紀元(The Epoch Times)發表評論文章,分析了中共政府正在擴大對人質外交的使用等問題。以下是彼得·張所發表文章的翻譯稿。

隨著中共政府針對加拿大逮捕中國科技巨頭華為公司的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展開報復行動,中共政府對人質的使用範圍擴大到了西方外交官。

該行為明確顯示了中共的黨治國家正在擴大其劫持人質的範圍,從中國異見人士到海外華人,再到來自西方國家的非中國公民。

自從孟晚舟因為華為違反美國對伊朗制裁而在溫哥華被拘留以來,北京拘留了兩名加拿大白人,其中一人是前加拿大外交官康明凱(Michael Kovrig)。

這一事態的發展標誌著中共政府以往的人質政策發生了急劇轉變。此前,當中共政府希望利用人質來達到自己的目的時,主要針對的是華裔加拿大公民。

根據《多倫多星報》(Toronto Star)的文章《被遺忘的在中國被拘留的加拿大人》中透露,目前大約有200名加拿大公民在中國被(中共)警方拘留或被判刑和監禁。

雖然這些案件大多都不是政治案件,但這些加拿大公民受到了中共司法系統的監禁。中共司法系統的司法裁決與西方法院沒有任何相似之處。那裏的虐待和折磨司空見慣,監獄裏的生活也異常嚴酷。

中共特色的人質外交

人質外交不是中國共產黨的新把戲。在過去的幾十年裏,中共政府一直將其作為討價還價的籌碼,以期從西方國家獲得政治和經濟上的好處。

1997年,中共釋放了備受矚目的異見人士王丹,1998年釋放了魏京生,表面上是出於「醫療健康原因」,但實際上,這些姿態是秘密談判達成的協議,目的是讓美國放棄支持聯合國人權委員會(United Nations Human Rights Commission)的一項譴責中共的決議。

王丹和魏京生都是因為民主活動而被判長期服刑的中國公民。當時,西方領導人正積極推行所謂的與北京的建設性接觸政策,希望通過建設性接觸逐漸將這個共產主義國家轉變為一個法治的公民社會。

而隨著北京經濟和軍事實力的增強,中共開始進一步拘捕、監禁在中國出生的歸化美國公民。

2003年,《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一篇題目為「妻子為在中國被監禁的丈夫而戰」(Wife fighting for Husband stolen In China)的文章中透露,歸化入籍的美國公民李祥春(Charles Lee)博士因試圖提高公眾對中共迫害法輪功精神運動的認識而被監禁。

李祥春在中國長大,並在那裏接受了醫學教育。1994年,李獲得伊利諾伊大學厄巴納-香檳分校(University of Illinois at Urbana-Champaign)神經科學碩士學位。1995年,他在哈佛醫學院(Harvard Medical School)進行研究工作,並通過了美國醫學委員會的考試。

在接受《自由圖書館》(Free Library)的採訪時,李談到了中共對他的監禁:「他們連續92個小時不讓我睡覺。他們連續16天強迫我從早到晚在囚犯面前罰站。」

李還透露:「他們強迫我在2003年底做奴工,為出口美國製造鞋子、聖誕燈和其它東西。這些鞋用的是含有苯的工業膠水。它毒性很強,刺激性很強。工作時我會感到呼吸急促,還有點頭痛。」

2018年11月25日,《紐約時報》報道透露,為了抓捕逃亡的銀行官員劉長明,北京方面禁止他的兩個孩子維克托(Victor Liu)和辛西婭(Cynthia Liu)離開中國。

國際反應

倫敦大學亞非學院(School of Oriental and African Studies – SOAS)中國研究所(China Institute)所長曾銳生(Steve Tsang)教授對該問題寫道:「『人質外交』在國際社會是令人反感的,任何國家實施這種做法都將嚴重損害其作為國際夥伴的聲譽、國際形象和信譽。」

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院(G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y Law School)教授唐納德·克拉克(Donald Clarke)在《華盛頓郵報》一篇專欄文章中指出:「你不能隨便逮捕無辜的人,並把他們當作人質。這是一個凶殘國家的標誌,而不是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做法。如果拘留兩名加拿大人是可以被接受的回應,那麼再拘捕20名或200名又如何?」

在《紐約時報》社論文章《中國的加拿大人質》(China's Canadian Hostages)中,《紐約時報》編輯委員會質問道:「(北京方面)在國際貿易和外交爭端中使用人質是否已成為一個很不好的新常態?」

儘管有來自加拿大、美國和國際社會的嚴重關切和抗議,北京方面並沒有讓步。據報道,美國和加拿大都正在考慮對計劃訪問中國的個人發出旅行警告。

一些長期關注中共的觀察家認為,如果莫斯科毫無根據地劫持了這麼多西方人質,西方主流媒體和政客們會發瘋的。那有人可能會問,是甚麼讓北京如此與眾不同?

國家恐怖主義

如果西方國家現在正在悄悄地與北京接觸,以期獲得對方釋放他們的公民或人質,從法律的角度來看,他們不是在與恐怖組織談判嗎?

這些努力似乎與就中東的人質綁架問題與恐怖份子之間的談判沒有甚麼不同。畢竟,西方世界長期以來一直奉行著不與恐怖份子就人質問題談判的政策。

克拉克提出了一個重要的法律論點:「把這種行為稱為是劫持人質而不是常規的刑事調查是一項嚴重指控。在這裏,這種指控是合理的。

「定義是否為劫持人質的關鍵因素是劫持者必須告訴你人質被劫持,他的要求是甚麼。否則,就沒有了劫持人質的意義。

「在這種情況下,官方和半官方的中國消息來源都已經很明確地確認了這一點。中國(中共)駐加拿大大使不僅承認了這一點,他還在《環球郵報》(Globe and Mail)一篇專欄文章中宣佈了這一點,稱那些反對拘留康明凱(Kovrig)的人應該反思加拿大的行動。

「顯然,按照這個邏輯,如果兩者之間沒有聯繫,那些反對康明凱被劫持為人質的人士就不應該對加拿大的行為進行反思了,就像他們不應該對毫不相關的沙特阿拉伯等國的行為進行反思一樣。」

儘管孟晚舟在加拿大依法享有正當司法程序,但在中共手中的,包括被剝奪了聘請律師以及會見家人權利的前加拿大外交官康明凱在內的外國人質就沒有這麼幸運了。

最重要的是,孟晚舟被指控犯有一些嚴重的具體犯罪行為,而在中國的外國人質大多是無辜的。

一個關鍵問題仍然存在: 國際社會是否應該將北京劫持人質行為視為國家恐怖主義的行為?

多年來,國際社會對共產主義中國虐待本國公民的關切可能源自人權法的普遍管轄權,以及中國所加入的國際條約。

隨著北京不再滿足於僅僅利用持不同政見的本國公民進行人質外交,西方民主國家開始擔心他們國家的公民也會更多地被這個黨治國家劫持為人質。

國際社會的其它國家應該明確地將北京的行為稱之為人質外交,而北京的國家恐怖主義行為應該得到嚴肅對待。國際社會應該團結一致,明確譴責這種不法行為,不要讓國家支持的恐怖主義成為常態,並左右我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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