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吉林省司法廳副廳長趙洪興因涉嫌受賄罪被免職、逮捕。他曾直接參與指揮迫害四平地區的法輪功學員,僅四年間就有八人被迫害致死。
原廣東省綜治辦原副主任倪俊雄,曾任茂名市公安局長、黨委書記,因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他在茂名任職期間,十多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河南省安陽縣公安局局長孔憲金因涉嫌嚴重違紀被立案調查。在其任職期間,安陽縣80名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
近期,中共官方網站公開通報了一百三十餘個中共公安正、副局長被撤職的消息。
趙洪興、倪俊雄、孔憲金正是被通報落馬的公安局官員中的三個。
這些中共公安局長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直接、積極地指揮實施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並被海外明慧網曝光。
1999年以來,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發動了慘絕人寰的迫害,中共公安系統淪為江澤民集團的打手,致使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關押、洗腦、構陷、庭審、判刑,甚至酷刑致死。
以下是一百三十名公安正、副局長落馬及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概況。
接上文:
趙洪興
趙洪興,自2012年2月24日起,任吉林省司法廳副廳長(副廳級),曾在吉林省長春市警界任職,長期擔任吉林省四平市副市長、公安局長、副書記等職務。2014年8月15日,趙洪興被免去省司法廳副廳長職務;同年12月12日,被逮捕。
在趙洪興在四平市任職時,從1999年7月至2004年10月,四平地區有八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他們是於文江、韓翠媛、戴春華、李麗、孫友發、田俊龍、李曉東、宋士傑。
戴春華,34歲,梨樹縣第一醫院護士。2002年2月1日,戴春華因做法輪功真相資料被警察非法抓捕,被關進四平市看守所遭受迫害。她絕食抗議非法關押,遭到殘酷折磨,手段極其殘忍,僅僅二十天,於3月9日上午9時被迫害離世。
家屬在四平市的一個太平間裡見到戴春華的屍體,發現在其肩頭鎖骨處有個洞,乳房上布滿鐵器扎過的洞口,後背呈紫紅色。
倪俊雄
倪俊雄,廣東省綜治辦原副主任,曾任茂名市公安局長、黨委書記。2012年6月,倪俊雄因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
倪俊雄在茂名市任職期間,直接操縱「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公檢法系統,非法關押、勞教、判刑茂名地區眾多的法輪功學員。徐恩生、楊明芬、李美、鄭保、吳明燕、黃仙鳳、田惠英、李文珍、黎亮、林秋雲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李美,茂名市茂港區坡心鎮中坡村人,2001年正月初一,被茂港區「610」、坡心派出所抄家,錄音機和法輪功書籍被抄走。她被綁架到電白第二看守所迫害,一年多因不「轉化」(放棄修煉),於2002年7月被轉入茂名洗腦班迫害。她受盡非人的折磨,被強行注射破壞神經的藥物,以致精神失常、雙腿麻木。
2003年7月,她被放出來後生活不能自理,於2004年6月24日離世,年僅48歲。
孔憲金
孔憲金,1966年11月出生,河南省安陽縣公安局局長。2015年12月1日,河南省紀委監察廳官方發布消息,孔憲金因涉嫌嚴重違紀被立案調查。
2015年安陽縣法輪功學員起訴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後,安陽縣公安局開始對許家溝、磊口、都裡、水冶鎮等西部鄉鎮、逐鄉、逐村騷擾參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每到一個村,出動三十多名國保大隊警察,蜂擁而上,威脅、恐嚇訴江法輪功學員,逼迫他們放棄修煉,追查訴狀是誰讓寫的等等,氣燄十分囂張,對安陽縣80位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造成了巨大的傷害。
河南安陽縣許家溝鄉法輪功學員趙愛香被非法拘留四次,遭非法勞教3年,被非法判刑5年,於2011年7月含冤離世。
趙愛香的丈夫在對江澤民的控告狀中寫道:「五年刑期的殘酷折磨和虐待,使我妻子從150斤到出獄時瘦成不到80斤,骨瘦如柴,整個人都不認識了,腿部腫得一摁一個坑,走路打顫,站立不穩。可是我妻子都被迫害成這樣了,安陽縣「610」張子路還經常派人來家騷擾,再次逼迫寫轉化書。妻子拒絕,「610」張子路惱羞成怒,破口大罵。就這樣妻子在累計十年的折磨中,精神和肉體受到了巨大的摧殘,於2011年7月離開人世,那年她才58歲。」
李德鵬
李德鵬,任遼寧省營口市副市長、督察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局長。2016年10月,他被撤銷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職務。
在其任職期間,營口地區一次綁架了法輪功學員二十多人。至今還有多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監獄遭受迫害。
楊步超
楊步超,河南省項城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副處級),於2018年8月3日被審查和監察調查。
楊步超參與迫害項城法輪功學員,給眾多法輪功學員的家庭帶來極大的痛苦和經濟上的損失。
倪興余
倪興余,江蘇省淮安市原副市長、公安局原局長,曾在江澤民老家揚州市長期任「610」頭子、公安局副局長。2018年8月28日,他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
多年來,揚州法輪功學員遭受了殘酷的迫害,包括被非法判刑、勞教、拘留、關精神病醫院等。迫害手段殘酷、陰毒,令人髮指。
李丹
李丹,遼寧省瀋陽市遼中區政府副區長、公安局長。2018年8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6年11月至12月間,在遼寧省瀋陽市遼中區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至今葉中秋、陳洪、代書寶、鄭麗紅仍被非法關押,並被構陷到檢察院。
陳雲南
陳雲南,曾任江西省銅鼓縣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原局長,於2018年8月15日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他積極追隨江澤民政治流氓犯罪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
程翰
程翰,先後擔任安徽省公安廳辦公室主任、合肥市公安局局長、合肥市政府副市長、安徽省司法廳副廳長等職。2018年7月13日,程翰被判有期徒刑共17年6個月。
在擔任合肥市公安局局長的7年時間裡,他對合肥地區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包括奧運期間的大規模騷擾迫害,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付德武
付德武,曾任吉林省長春市公安局綠園區分局局長,被捕前曾任長春市公安局戶政處處長,迫害起法輪功來卻毫不手軟。
200年11月24日,付德武被判有期徒刑12年,並沒收財產120萬元。
賈奮強
賈奮強,寧夏公安廳原副廳長、銀川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2016年4月21日,被提起公訴。
賈奮強不但組織、操控實施迫害法輪功,還親自出馬刑訊逼供法輪功學員。
曾祥國
曾祥國,原湖北省「610」辦公室副主任,曾任恩施州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州公安局局長。2011年8月,曾祥國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2003年期間,曾祥國大肆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致使不少於四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勞教。
杜敏
杜敏,歷任雲南路南縣委常委、縣公安局局長,昆明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書記,省公安廳刑偵總隊總隊長,昆明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中共昆明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等職。主管迫害法輪功,多次帶人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2017年9月1日,杜敏受賄一案被審理。
蘇浩
蘇浩,1959年3月出生,任山西省公安廳副廳長,期間曾兼任大同市、太原市公安局局長。2018年1月8日,蘇浩因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等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處罰金400萬元人民幣。
在蘇浩任太原市公安局局長3年7個內,多名法輪功學員被勞教、判刑、送入洗腦班迫害,多人被迫害精神失常,至少有七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離世。他們是楊長江、甄蓮花、陳錦蘋、范義昌、李繼華、賀文雋、張晉生。
毛世秋
毛世秋,湖南省常德市臨澧縣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在任職期間,大面積迫害法輪功。2017年8月31日,毛世秋因涉嫌嚴重違紀被立案審查。
周常彩
周常彩,任湖南省澧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澧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於2017年8月15日因涉嫌違紀被調查。
周常彩在2002年6月至2007年9月任臨澧縣公安局局長期間,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構陷、非法判刑。
梁正軍
梁正軍,任雲南省普洱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2018年8月,梁正軍的受賄案被審理。在其任職期間,他積極迫害法輪功學員,多次作出抓捕指令。
朱高文
朱高文,湖北省鄂州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原局長,於2016年11月因嚴重違紀問題被立案審查。
朱高文任荊門公安局局長期間,發生幾起嚴重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綁架事件。2015年3月19日,法輪功學員孟祥龍在上班的途中被綁架,之後遭枉判4年半。
王德周
王德周,1955年9月出生,原河南省公安廳黨委委員、鶴壁市副市長兼市公安局局長。2016年6月,王德周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
河南鶴壁市淇縣法輪功學員崔樹勇被迫害含冤去世,王德周是主要責任人。
巫希平
巫希平,安徽省蚌埠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2017年8月23日,巫希平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
巫希平任職期間,手下培養了一大批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打手,經常非法抄家、綁架法輪功學員,即使面對老年婦女也不手軟。
孟鋼
孟鋼,河南省新鄉市委原常委、市公安局原局長,對當地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負有直接責任。2016年,孟鋼因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
郭法傑
郭法傑,原河南安陽市委常委、安陽市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副廳級)。2016年4月19日,郭法傑涉嫌受賄犯罪一案被提起公訴。
郭法傑在安陽任職五年多時間裡,為撈取政治資本繼續往上爬,將迫害法輪功作為全市公安工作的重點,大肆瘋狂抓捕法輪功學員。
鄧金祥
鄧金祥,廣東省東莞市黃江公安分局原局長,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2017年4月4日,鄧金祥因貪污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王成首
王成首,自2002年8月擔任過廣東省大埔縣公安局副局長、局長;2018年4月27日,被通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04年10月至2012年8月,發生很多綁架法輪功學員的事件,王成首難辭其咎。
鐘強
鐘強,2007年,任廣東省豐順縣公安局長;2009年9月至2011年8月左右,任梅縣公安局長,在其任梅縣公安局長期間,很多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與勞教。
2013年底,鐘強被判刑,關在梅州監獄。
張林
張林,原遼寧省凌源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很多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與張林有關。因涉嫌受賄,他被依法逮捕,被判有期徒刑19年。
劉大山
劉大山,原遼寧省凌源市公安局副局長,直接參與對凌源各地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因涉嫌受賄,劉大山被依法逮捕,被判有期徒刑17年。
谷鳳傑、趙鐵星、富曉東、王峰、谷春立
原遼寧省鐵嶺市公安局長谷鳳傑被判13年,原鐵嶺市公安局副局長、鐵嶺縣公安局長趙鐵星被判刑14年,原鐵嶺市公安局副局長、調兵山市公安局長富曉東被判刑11年,原清河區公安局長王峰被判刑3年,原鐵嶺縣公安局長谷春立,也被調查。
這些人都參與迫害法輪功。
明慧網評論:中共的所謂「組織調查」、「依法判處」只不過是中共內部的政治清洗而已。這些跟中共走的公安局長們追隨江澤民集團,泯滅天理良心,對修煉「真、善、忍」做好人的群體大肆綁架、抄家、判刑,其結果是自食其果。(全文完)
資料來源: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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