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團體舉行《國歌法》本地立法公聽會。社會民主連線外務副主席黃浩銘表示,「如果一個國家不尊重人民的話,無論《國歌法》也好,《國旗法》《國徽法》也好,全部都不應該存在!」
4月28日早上,香港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就《國歌法》本地立法舉行首場公聽會,共有150多個團體及人士提出意見。大律師吳思諾表示,《國歌法》的條文會引起社會憂慮變相國民教育;公民黨成員周小姐擔心如此立法,會把香港的一國兩制斷送了。
長達9小時的公聽會當中,不少市民持反對意見,批評中共政權。
社會民主連線外務副主席黃浩銘認為,中共連其「國歌」的填詞者田漢,都能打成「反革命修正主義份子」,指認為「叛徒」;關在秦城監獄時,「獄卒斥令他把失禁的尿喝掉」;作曲者聶耳在日本溺亡的事實,教育局卻刪改;而介紹「國歌」時,他們這樣的生平紀錄卻根本不會被提及。
「隨便交代就了事,你還怎樣叫年輕人去學懂國歌?甚至國歌的歷史呀?」黃浩銘說,「如果要談尊重一個國家的時候,請這個國家首先尊重人民,國家都不愛人民,踐踏他們人權的時候,怎可以掉過來要求人民去愛國?」
黃浩銘說:「⋯⋯愛從何而來?如果一個國家不尊重人民的話,無論國歌法也好,國旗法、國徽法也好,全部都不應該存在!」
前首都師範大學教授李元華對大紀元表示,實際上是中共以愛國名義,綁架人民愛它的政權。國家是疆域、人民、文化等的綜合概念,不是一個政權,但是中共混淆了這種區別,通過這個所謂的「國歌法」達到讓香港人民對其專制政權認可的目的。
「它會一步一步試探你的底線。」李元華認為,中共現在已經不在乎一國兩制的「臉面」,主要是想讓還能發出不同聲音的香港,不再發出異議,通過法制噤聲,實現其專制統治的目的。
據悉,《國歌法》若在香港立法,則「十一」、「七一」等,香港就要播放中共「國歌」,且其它場合,如喪禮,不能隨便使用此歌;若有人貶損中共「國歌」,最高罰款5萬元和監禁三年;香港中小學課程可能要加入中共「國歌」教育。
大陸自由作家荊楚對大紀元記者說,逼迫香港民眾接受中共的「國歌」,非常「荒唐」,「人民接受就唱,不接受就不唱。這種不符合它的要求就判刑,中共在反人民而斗,在開歷史倒車。」
他表示,中共把中國搞得「山不再綠,水不再清」,貪污腐敗橫行,老百姓民不聊生,共產黨走到哪裏,哪裏人民就遭禍殃,哪裏就有血淚和苦難。
荊楚說:「反對共產黨才是愛國行為,反對共產黨,才是走向希望的必要途徑。愛國就應該反共,這是出於良心的需要。中共若不受到清算,天理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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