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9年中共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學員發起滅絕性的迫害以來,積極參與抹黑法輪功宣傳部門的官員不斷遭報。

在江澤民集團下達的「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命令下,中宣部控制2,000家報紙、數百家中央及地方電視台和廣播電台,全面編造謊言,誣衊誹謗法輪功,煽動仇恨。

至今,能確認的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超過4,000人,不計其數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綁架、關於、庭審、判刑,其間遭受酷刑折磨,他們的家屬也深受其害。中共的宣傳機器為這場殘酷的迫害推波助瀾,淪為殺人的工具。

從古至今,誹謗佛法、迫害修行者遭報,應驗「善惡有報」的天理。追隨江澤民集團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遭報者數以萬計。據明慧網的信息,參與迫害而遭報的中共國級、省部級高官就有126名。

明慧網收錄了100名中共宣傳部門官員們因參與迫害法輪功遭惡報的案例,其遭報方式多種多樣。

本文按四類歸類列舉案例:得癌症及各種疾病身亡、自殺及事故中喪生、殃及家人、遭審查和判刑。本篇涉及第四類。

接上篇

四、遭審查和判刑

30. 遼寧省大連廣播電視台黨委書記、台長王衛被審查

王衛(網絡圖片)

王衛,1961年9月出生,2001年12至2010年7月,任中共大連市委宣傳部副部長(正局級);2010年7月,任大連廣播電視台黨委書記、台長。

2012年7月6日前後,大連當局綁架了79名為大連市民安裝海外新唐人電視台接收器的大連法輪功學員,近20人被非法勞教,十多人被非法判刑。在非法關押中,法輪功學員遭受了刑訊逼供和酷刑迫害。張桂蓮老人被綁架29天後被迫害離世。

2017年4月19日,王衛涉嫌嚴重違紀被開除公職。

31. 遼寧鐵嶺市委宣傳部原部長王志勇被立案審查

王志勇,2017年6月26日,被立案審查。

王志勇利用職務上的影響在幹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收受財物、禮金,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涉嫌受賄和行賄犯罪。他在任職期間污衊法輪功。

32. 河南濮陽市「廳官夫妻」劉慶聚、王相玲被判刑

劉慶聚被庭審現場(網絡圖片)

劉慶聚,曾任濮陽市委講師團教研室主任、市委黨校副校長、市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等職務。2004年10月至2009年3月,任濮陽市教育局局長;2009年3月24日,任濮陽市政協副主席。

2010年8月,因貪污受賄被查處;12月9日被判14年。2010年12月23日,其妻,濮陽市副市長王相玲以受賄罪被判處11年。

劉慶聚在任職期間,積極配合濮陽市「610」迫害教育系統的法輪功學員,濮陽市各中小學校的政治課本均有誣衊法輪功的內容。

33. 成都市委宣傳部長高勇貪污受賄被逮捕

高勇,造謠誹謗法輪大法。2004年8月下旬,被檢察機關以涉嫌巨額受賄逮捕。

34. 四川廣安市鄰水縣委書記李隆席被審查

李隆席,2001年10月至2004年7月,任中共武勝縣宣傳部長期間,利用其治下的電視台、報紙大肆污衊、攻擊法輪功。2011年8月至2015年5月,在任鄰水縣委書記期間,又非法抓捕並對多名法輪功學員判刑。

2015年,因涉嫌嚴重違紀被移送司法機關審理判刑。

35. 四川德陽市委宣傳部部長楊建明被逮捕

楊建明,緊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被升任旌陽區委任區委副書記、副區長、區長,區委書記。在職期間,給旌陽區人民洗腦,規定各機關、單位、社區居民、學校在職和退休人員人人簽字表態不接受法輪功真相資料,

2006年到2011年期間,強迫這些單位人員三次簽字,將其表現和獎金、福利甚至工資等掛鉤。特別是2008年奧運期間,他指定各個鄉鎮按指標抓法輪功學員送黑監獄洗腦班。

2013年,楊建明任市委常委、宣傳部長,更積極反法輪功。2016年8月4日,被逮捕,成為階下囚。

36. 山東菏澤市宣傳部長王永江被雙規

王永江,1957年3月生,曾任菏澤市(縣級)副市長、菏澤市牡丹區副區長、牡丹區委副書記。2006年12月,任單縣縣委書記,2010年12月,任菏澤市委常委、單縣縣委書記,2011年12月,任菏澤市委常委、宣傳部長。2017年6月30日,被雙規。

在王永江任單縣縣委書記期間,10幾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了,2名被非法判刑,10名被非法勞教,還有幾名學員被抄家,被逼得有家難歸。

37. 山東臨沂大學黨委書記丁鳳雲被雙規調查

丁風雲(網絡圖片)

丁鳳雲,山東省臨沂大學黨委書記,被雙規、調查。

丁鳳雲,曾任臨沂市臨沭縣縣委書記、臨沂市委宣傳部部長,之後任臨沂大學黨委書記。中共迫害法輪功前,她曾煉過法輪功,知道法輪功好。後來為了名利,她放棄了信仰「真、善、忍」,參與迫害法輪功。

自2010年8月以來,指揮對臨沂各縣區的法輪功學員進行了大面積的非法騷擾、抄家、綁架、拘留、關押、罰款,鬧得雞犬不寧。

2010年7月30日,由丁鳳雲直接負責的所謂創建文明城市辦公室向市民用手機發送誣衊法輪功的信息。半年時間,臨沂市83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綁架和抄家。

丁鳳雲迫害法輪功得到政法委頭子周永康的賞識,由臨沂市常委、市宣傳部長升遷為臨沂市大學黨委書記(正市級)。

丁鳳雲去北京,在賓館澡堂滑倒,雙腿摔得筋斷骨折。數月來,丁一直坐在輪椅上。

38. 山東菏澤市曹縣女宣傳部長王玲受賄判刑10年

王玲,1962年出生,曾參與迫害法輪功。2007年3月,中共山東省高級法院對王玲受賄案作出裁定,駁回被告人王玲的上訴,維持了菏澤市中級法院對其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五萬元的判決。

39. 福建政和縣宣傳部長周偉入刑11年

1999年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福建政和縣委書記丁仰寧派人在縣抓典型,搞出一個叫李有貴的所謂「原法輪功福建政和縣輔導站負責人」,到處招搖撞騙,大肆誹謗法輪功,造成極壞的影響。

不久後,參與誹謗法輪功的縣官員紛紛遭惡報:縣委副書記陳鳴華被判刑14年,副縣長鍾昌瑞被判刑12年6個月,宣傳部長周偉11年。2001年4月,一審判決丁仰寧無期徒刑。原政和縣縣長葉家樂跳樓自殺。

40. 福建漳州市宣傳部長許榮勇因受賄罪被判刑10年

2017年7月20日,福建省漳州市宣傳部長許榮勇(副廳級)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罰款人民幣50萬元。表面上看是貪腐入罪,實則是迫害法輪功的報應。

41. 福建三明市梅列區宣傳部長劉振興因受賄被判刑4年

2016年10月,三明市梅列區原區長、宣傳部長劉振興(正處級)涉嫌受賄罪、高利轉貸罪被莆田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四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25萬元,這是其迫害法輪功遭到的報應。

42. 海南陵水縣宣傳部長鄭文秀受賄被判刑4年

2016年12月,海南省陵水縣原縣委常委、宣傳部長鄭文秀收受賄賂款,共計人民幣205萬元,構成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5萬元。

43. 海南電視台原台長 鹿松林獲刑10年

2005年12月29日,鹿松林因收受賄賂被中共海口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

鹿松林,1955年9月出生,1989年起先後擔任海南電視台副台長、海南電視台台長、海南廣播電視台黨委書記、海南省委宣傳部副部長,是海南迫害法輪功主要責任人之一。

44. 江蘇淮安市宣傳部長辛立忠被判刑7年

辛立忠,1999年下半年,在淮安市體育館門前組織人員燒毀大量的法輪功書籍。因貪污受賄被判刑7年。

45. 雲南省省文化廳廳長黃俊被立案調查

2017年12月15日,黃俊被立案調查。

黃俊2005年,任雲南省省委宣傳部副部長;2007年至2015年5月,任雲南省政府參事、省文化廳廳長,是雲南省政府利用文宣系統迫害法輪功的負責人。

46. 雲南大理州宣傳部長黃永華被判10年

原縣委書記黃永華因迫害法輪功「有功」,於2003年升任雲南省大理州宣傳部長,大理州副州長。2009年,黃永華因貪腐被判10年徒刑。

黃永華當年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會議上手握拳頭,咬牙切齒地喊:要把法輪功批倒批臭。

47. 湖北隨州市原常務副市長陳傳根被判刑4年

2017年9月,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

2006年12月至2015年7月,陳傳根任隨州市副市長、宣傳部部長等職務。陳傳根是隨州市迫害法輪功的責任人。

48. 浙江政協副主席斯鑫良被判刑13年

斯鑫良(網絡圖片)

2016年12月13日,斯鑫良被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00萬元 。

2001年至2014年,斯鑫良歷任中共湖州市委書記、浙江省委常委、宣傳部長、組織部長、浙江省政協副主席等職。

49. 浙江台州市原宣傳部長蘇建國被判刑13年

蘇建國是台州市迫害法輪功的責任人。2017年8月7日,因犯受賄罪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3年。

50. 寧波市委原宣傳部長洪嘉祥受賄被立案

2017年,浙江省寧波市委原常委、宣傳部長洪嘉祥因嚴重違紀被立案審查。

51. 浙江省紹興市宣傳部部長何加順被調查

2006年1月至2014年5月,任新昌縣、紹興縣縣委書記;2014年5月任紹興市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2017年11月17日被調查。

何加順擔任中共新昌縣縣委書記期間,新昌縣在瑞和度假村、梅渚鎮波爾山莊辦多期洗腦班,對法輪功學員強制洗腦迫害、誹謗法輪功。

52. 九江市都昌縣宣傳部長邵和平被判刑5年

邵和平,是九江市迫害法輪功的責任人。2014年11月13日,中共潯陽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邵和平有期徒刑5年,沒收財產5萬元。

53. 新疆哈密原宣傳部長汪江華出庭受審

汪江華,19634出生,2008年至2013年,任和靜縣委書記;2015年至2016年,任中共哈密市委常委、宣傳部長,是新疆迫害法輪功的責任人。

2017年6月21日,因受賄在烏魯木齊市中級法院出庭受審。

54. 寧夏回族自治區信息化建設辦公室副主任周金柱被立案調查

周金柱,1968年6月生,曾任中共靈武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石嘴山市委副書記,寧夏回族自治區信息化建設辦公室副主任(副廳級)等職務。2015年2月,涉嫌受賄犯被立案偵查。周金柱是寧夏迫害法輪功的責任人。

55. 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市委書記王學豐被立案偵查

王學豐,曾任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烏蘭察布市委副書記、市長等職。自2011年,任烏蘭察布市委書記。在職期間參與迫害法輪功,為升遷,利用職務之便,推動迫害法輪功進一步升級。

56.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市長陶淑菊正接受調查

陶淑菊於2016年4月28日因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

2001年9月,陶淑菊從內蒙古包頭調入赤峰,正值江澤民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赤峰政府參與積極法輪功,還把迫害手段、洗腦經驗推向全國,那時陶淑菊在赤峰地區擔任要職。

2001年9月到2010年4月,先後擔任赤峰市市常委、宣傳部部長、組織部部長、赤峰市市委副書記。在其任職的這9年時間裡,赤峰地區的迫害一直相當嚴酷。

57. 金昌市委宣傳部部長常家有被調查

常家有,2016年12月,金昌市委宣傳部部長常家有被調查。

常家有在擔任金川區區長、區委書記期間,正好是永昌縣迫害法輪功學員最嚴重時期。法輪功學員被公審,遊街,判重刑,許多家庭家破人亡,他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2016年7月15日,常家有與副市長孟有柱主持啟動污衊法輪功的集中宣傳月的儀式。常家有要求各部門要充分利用多種媒體手段,多種污衊的內容和形式,組織簽名、發污衊法輪功的傳單,在公共場合布置污衊法輪功的展板。

隨後7月20日,各個社區到處張貼舉報法輪功學員講真相的各派出所電話,在宣傳欄張貼污衊法輪功及其創始人的宣傳畫。

2016年8月25日下午,在金昌市的所謂綜治維穩會議上,常家有叫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堅持對法輪功「嚴打」。

58. 原鐵道部宣傳處處長陳誼菡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

陳誼菡,原鐵道部宣傳處處長,2015年4月,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萬元。

陳誼菡,1963年5月21日出生,2006年6月至2009年7月任原鐵道部政治部宣傳部宣傳處處長(正處級),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任中國鐵道企業管理協會祕書長助理兼辦公室主任(正處級),後任中國鐵路文學藝術者聯合會副祕書長(副局級)。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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