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心修讀非本地課程的學子要留意自己報讀的課程及機構的信用情況,近日申訴專員公署發表調查報告,指教育局對非本地課程的監管嚴重不足,包括未有制訂監察程序防止造假等,建議教局定期突擊巡查有關機構及修訂相關《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規管)條例》及《教育條例》。有心進修的學員要如何辨別查證非本地課程是否根據條例獲准註冊或獲豁免註冊?小編蒐集了相關資料供讀者參考。
就早前嶺南大學國力書院涉嫌偽造文件事件,申訴專員公署3月9日發表主動調查報告,指教育局對提供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課程的機構監管機制「有嚴重不足之處」,缺乏明確具體法律條文及執法指引。公署建議,教育局應定期突擊巡查主辦者處所及抽查與修讀課程有關文件,防止造假,以及修訂《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規管)條例》及《教育條例》。
國力書院事件曝監管問題
2015年11月,據傳媒報道,嶺南大學協理副校長夏迪星早前被揭其博士論文涉嫌抄襲,其後傳媒又報道夏迪星的博士學位是透過嶺大校董李以力開設的國力書院(Lifelong College),從菲律賓太歷國立大學(Tarlac State University)取得。有關書院涉嫌偽造文件,協助學生提早畢業。該宗事件雖然未有定案,但申訴專員公署認為,事件所帶出的監管問題值得關注。
針對該事件,教育局調查後表示,國力書院偽造或修改文件涉及其它法例規管的嚴重刑事罪行,並非《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規管)條例》直接監管的範圍,因此「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課程註冊處」並無就該等違規行動特別制訂監察程序。
申訴專員公署指出,自2011年至2016年間,教育局共收到87宗有關非本地課程的投訴,包括主辦方未經註冊之受規管課程、欺詐、作出虛假陳述等,局方發出兩封警告信,以及4宗檢控均控罪成,但從未撤銷任何課程註冊。
公署建議教局改善機制
針對目前出現的問題,申訴專員公署建議教育局考慮修訂《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規管)條例》及《教育條例》、制訂突擊巡查及抽查文件機制,有效地防止主辦者偽造文件。
目前教育局雖然在公署調查期間,向新申請註冊的非本地課程,要求課程主辦機構在學員就讀期間至完成課程兩年內,保存學員修讀的有關文件,但教育局未有將新增條件施加於之前註冊的課程。鑑此,公署建議,教育局應當對新註冊或已註冊的課程一視同仁,將舊有課程亦納入監管範圍之內,並建議已註冊的課程在學員讀完課程兩年內,同樣保存他們修讀課程的文件,以助當局日後的監管及執法工作。
申訴專員劉燕卿表示︰「教育局只是透過主辦者自動申報課程舉辦情況,直至問題出現才介入,由於難以作事後查證,好多證據都失去,以致很多時候教育局出來說,又是一貫講法:『經調查後並無發現任何證據,證實有違規問題。』教育局的被動程度,可謂是不作為。」
教育局第三季起定期視察
應公署報告,教育局表示,會參考相關建議,檢視現行做法並作出適當跟進,局方亦已經檢討有關規管條例,作出改善措施,包括就新申請註冊的非本地課程增加註冊條件,要求主辦者在一定時間內備存相關文件。
教育局並計劃今年第三季起定期視察非本地課程,以及修訂周年申報表,藉此要求機構提供更多資料。
申訴專員公署報告的出爐,望能促進香港教育局將非本地課程規範化,以保障修讀課程學員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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