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幾年前我在市區有一間雅寓,房子不大,是2房一廳的格局,因為是新屋、地段好、交通便利,透過房屋仲介很快就找到租屋房客。當年我還不會電腦,網絡資源也沒有現今發達,委託給管道多的房仲租賃,能省下我帶人看屋的時間。但房客畢竟是過客,租個2、3年後,多半會用各種不同的理由搬走。前前後後我只租過3個房客,發現每家都有不同的故事,最後因為生意需要資金周轉,我才將房子賣了。

第一位房客是一對經商的年輕伴侶,他們沒有生養小孩,倒是養了2條貴賓狗。兩個房間一間住人,一間住狗;小狗睡的地方很像嬰兒床,床旁還垂掛著粉嫩的蕾絲……他們推娃娃車出門上班、下班,每天遛狗狗不遛小孩。當時我感到新奇,但如今不管在大街小巷或公園、傳統市場,天天都有娃娃車遛狗狗的畫面,早已不足為奇了!時下年輕人許多不生養小孩、寧願養貓狗,難道是怕有朝一日「拆夥」?分道揚鑣少了孩子的牽掛,至少比較省事啊!?

第二位房客是男女朋友、都是上班族。租屋時就說:「打算準備結婚長住」,女生有固定工作,在醫院做護理人員,經常要值大夜班。但男生好像常轉換工作,每次留給我的電話號碼都不一樣。半年後,租金經常遲繳拖欠,很擔憂哪天他倆偷跑走路了,我收不到租金豈不是虧大了嗎?還好一年過後,他倆搬走了,女生留下她的梳妝台。她說:「搬家會買更大的,這個留給下個房客吧。」

第三位房客是一位年輕人。瘦高的個子,從事建築業方面的工作,和他簽約時很禮貌的問我:「能重新粉刷牆壁嗎?打算結婚住在這裏,費用由我自己出,會請爸爸的友人來幫忙。」後來拜訪他,牆壁果真粉刷得好漂亮,也添購了一屋子的新傢俬,看起來就像是準備要結婚的感覺,也讓我頓時安心許多。

說真的,我喜歡租屋給一般單純的小家庭或新婚夫妻,不喜歡租給同居男女。因為社會新聞經常有負面報道:「同居人感情不睦、相互爭吵砍殺。」要不然就是「欠錢躲債」、「吸毒、開賭場」之類。因為擔心,所以才覺得找到好房客真的不容易。

新房客每個月都會按時交付房租,大約8、9個月後房租開始遲交,這是他過去從來沒有過的情況,接二連三不按時繳房租,到後來拖欠、我打電話不接聽、也不出面解決!這時候我開始擔憂害怕起來,有一天晚上,臨時起意去突擊檢查,雖然有備份鑰匙也不能私下闖進他的屋子,出了電梯我來到屋外,竟然喜出望外瞥見門縫裏透出的燈光:趕緊按了門鈴。一開門、他一見我露出靦腆的笑容:「不好意思,我的腳在工地受傷了,已經很久沒去上班、沒有收入、都在吃老本、所以沒辦法付房租。」

我這才仔細端詳他:腿上打了石膏還纏著紗布、走起路來一拐一拐的,面容很憔悴、連鬍子都沒刮,和當初與我簽約的自信模樣相去甚遠!他都喊我阿姨,和我兒的年紀差不多,我想年輕人若有困難,我也不要逼人太甚,一起面對才能解決。經我追問詳談以後,發現他有一個曲折又離奇的故事,簡直像小說和電影一樣!

了解到他家庭不健全,是一個「非婚生子女」,原來他的親生父母各有家庭,2人在工地工作日久生情才意外生下了他,親生父母的家庭容不下他的存在,所以他從小跟著「養父」(也就是父親工地的朋友)一起生活。養父後來又生了2個弟弟,他不想增加養父的經濟重擔,高畢後就在工地學習、工作存錢,打算儘早獨立組織新家庭。沒想到,女友家人強烈反對他倆交往,要她出國到澳洲念書去親友家住,所以自從女友被送出國後,他天天都很難過,才會一不專心從工地摔下來傷到腿部。

最後我們協商了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他將全部的新傢俬折讓給我,除了抵付租金外、我還能付些款項給他,支援他目前的生活。當然他搬走後,我即刻換了大門的新鎖。沒多久我售屋,因為有了一應俱全的傢俬,很快就找到一對姊妹花買主,也算是我好心有好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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