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涉嫌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案的7名警員被裁定有罪。法官於17日上午宣判,7名被告全部被判入獄兩年,不可緩刑。前區議員認為此案釋放警告信號,梁振英和中聯辦都要為佔中事件負責。
2014年10月15日,佔中期間,7名警員涉嫌在金鐘龍匯道的變電站毆打曾健超被告上法庭。
此案經過多日審理後,法官2月14日作出裁決,裁定7名被告的襲擊罪名成立,並在三天後的17日上午宣佈,7名被告全部被判兩年,不可緩刑;包括總督察黃祖成、高級督察劉卓毅、警長白榮斌、警員劉興沛、警員陳少丹、警員關嘉豪,以及警員黃偉豪,「交替的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立;陳少丹因涉嫌在中區警署接見室掌摑曾健超,多增一項「普通襲擊罪」成立,被判一個月,同期執行。
法官認為7名被告損害了香港警察聲譽令其蒙羞。警方在執勤時犯法須判處「阻嚇刑罰」,以防止他人仿效及避免損害公眾信心。
有港媒報道,7名警員得知被判刑後非常震驚,有人還差點落淚。辯方律師表示會上訴。另外警務處處長在獲悉7名同事被判有罪後,於15日寫了一封信,表示「感到非常難過」,並稱「自己和管理層明白他們的憂慮及失落感」。
而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在立法會回應7名警員被判囚兩年時,呼籲眾人用理性態度去理解法院裁決,尊重司法制度和司法獨立。他還警告,評論司法判決,需在法律框架內,不可具侮辱性及構成藐視法庭。
前區議會議員林詠然接受大紀元採訪時高興地表示:「對爭取民主、公義的市民來說,這是非常好的消息,說明梁振英政府不能用警察來壓制民主、壓制爭取民主的港人。」
林詠然認為,梁振英在佔中這個事情上,本身也有責任,做得不好,這個判決也是打擊梁振英的一種信號。
他回顧表示,佔中的起因是831政改決定,831政改決定的過程中,梁振英沒有為香港市民出過聲,或者是盡力反映香港人的意見。因此831政改決定後就出現了佔中的事情,但是梁振英還是沒有用他的特首的身份去擺平,去向中央政府說明香港人對政改的要求、對民主的渴求,或者相互選擇的意見,才弄出後面更多事情的發生。
他認為,佔中的事情,梁振英也好、中聯辦整個系統都應該負責任。
目前正好是香港特首提名之前,林詠然希望這次警察被判有罪,「給所有的選委、特別是原來支持、聽中聯辦話的選委一個警告、一個信號,說明中聯辦或這個系統要做的事情是不對的。希望所有的選委都能拿出良心來提名、來投票。我希望是這種情況,但是不知道最後結果會如何。」
原中國軍事學院出版社社長辛子陵此前接受大紀元專訪時就表示,習近平上台以後,香港成為曾慶紅的一個顛覆習近平政權的基地。「『雨傘運動』給習近平的印象太深刻了,那明顯的就是江派給他『挖坑』。香港群眾在那兒死拼了,硬是不退,你(習)要平息局面就得動武,只要你動武,他們(江派)就馬上搖身一變,要為民請命了。所以習近平非常明智、睿智地看到他們這一點,就堅決不上他們的當。習知道這是你們(江派)自己鬧出來的事,自己來解決,但是有一條:『不許動武、不許開槍。』這一點讓他們(江派)傻眼了。他們是計劃殺人的,連殺多少人都有指標、預案。真要殺了,這帽子就扣到習近平頭上,那就不得了了。」
辛子陵強調,香港的事到了要算帳的時候了,習中央的決心很大地能徹底解決。現在雙方已經到了決戰時刻了,習「十九大」前會解決江澤民、曾慶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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