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下午中紀委通告天津原市委代理書記黃興國被「雙開」,並於當晚播出的反腐專題片中,首次透露了黃案的多個重要信息。

公認的重點是,通告稱黃興國「對抗審查」,專題片則給出了細節:黃興國落馬前曾找人打探案情,此人即中紀委「內鬼」第六紀檢監察室原副處長袁衛華。由於片中提到袁衛華於2015年落馬,也就是查人的比被查的先出事,因而有官媒聚焦「內應2015年落馬,黃興國2016年怎麼過的」。

其實專題片中透露出的一個更關鍵時間點,那是袁衛華在天津辦案是從2014年至2015年。

而在2014年12月,北京當局調整人事,孫春蘭調任統戰部部長,黃興國接任天津市委代理書記、市長。當時有部份輿論指出,孫春蘭以政治局委員的身份讓位黃興國,黃不僅很快會「坐正」天津,而且有望十九大政治局席位,同時此一人事安排非習親自拍板不可。

之後發生的事,似乎更加印證這種解讀。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發生震驚世界的大爆炸,傷亡慘重、災損無計。但黃興國既沒有引咎辭職,國務院事故調查報告與追責也都跳過他。2016年1月上旬,黃興國領先於各省表態「堅決維護習近平這個核心」、「向習近平看齊」。至此,曾與習短暫共事浙江省的黃興國,更被列入「之江新軍」。

然而這次專題片證實,不論是黃向袁打探消息的時間,還是中紀委已經掌握黃的問題線索的時間,皆早在袁辦案時間的2014年至2015年。

現在顯然可以重新解讀,2014年底黃的履新是習拍板的人事,但調整的目的,絕不是要為黃扶正或鋪十九大入局之路,相反是欲擒故縱的權宜之計。而且這本益比看起來是划算的,讓黃興國卸下心防,放膽收買王岐山的人。如黃興國領先表態後,率先跟進的湖北李鴻忠,具有一樣的人格特質,一樣的派系色彩。

在中紀委專題片播出後,1月5日《新京報》微信公號(長安街知事)刊文稱,有把天津反腐簡稱為「掃黃」運動,雖不夠全面,但亦直指問題核心。文末總結說:「黃興國結黨營私、忠誠盡失,如任其發展,必成周永康」。

黃興國狗急跳牆的對像,應該不僅止於中紀委「內鬼」。若按香港《前哨》雜誌去年12月號報導,黃興國激怒習近平的還有私下聯絡某「政治老人」。能讓習憤怒的「政治老人」,當今大陸政壇除江澤民無他。此外,黃興國連監察人員、政治老人都找了,怎麼可能錯過老上級張高麗、孫春蘭。

對於習王來說,黃興國是「兩面人」代表。對於江派來說,黃興國是第一個表態「擁習」的。習王「打虎」以來,欲擒故縱之計沒有少用,在某些關鍵部位的類似人事安排,迄今還有。包括黃興國在內的諸多前例表明,「現在了了,日後未必」。

2017年伊始,黃興國案就被推進司法程式,而今年是政治大年,特別是黃興國被評為「如任其發展,必成周永康」,這是準備公佈更大事件的節奏,同時肯定會更多有關的「老虎」被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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