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新政梁頌恒、游蕙禎宣誓司法覆核上訴案,高等法院昨日駁回兩人申請,梁、游正考慮是否上訴至終審法院。另外,律政司已表明就立法會議員劉小麗宣誓入稟高院,要求宣告她宣誓無效,民主派議員斥責梁振英政治迫害。

青年新政梁頌恒和游蕙禎就宣誓的司法覆核上訴,上訴庭昨日宣佈駁回申請,維持原審法官的裁決,即梁、游宣誓無效、喪失議席。並要負責全部訟費。兩人昨晨並未到高院。

判詞指梁、游在10月12日拒絕宣誓,已自動失去議員資格並離任。在法律上不可能容許他們重新宣誓。上訴庭認為三權分立和「不干預原則」不能妨礙法院履行執行《基本法》的憲法責任,認為法院的審訊不損害立法會的權力或功能,或削弱議員的民意授權。又說,《基本法》第104條訂明議員就職時作出宣誓的憲法規定,履行這規定不是立法會內部事務。另指,「釋法」解釋《基本法》104條「起初的真正意思」,生效日期為1997年7月1日,故適用於所有案件,對本港法院有約束力。

梁頌恒和游蕙禎下午2時見傳媒,表示尊重但不認同法庭的判決。梁頌恒表示,「我簡單地看了今天判決書中的新聞撮要,即是那兩(三)頁紙,短短兩(三)頁紙已經七次提及釋法。顯然地這個屬於香港自治範圍中的事務,已經被北京政府的無形之手粗暴地介入。」

兩人正積極考慮下一步行動,包括上訴至終審法院,希望在一兩天內有決定。據了解,兩人現時最少負擔500萬元訟費。梁頌恒指:「如果去到終院,我們的法律團隊剛才做了粗略的估計,可能單是按金就要100萬元或以上,即是7位數字的現金。」

他又擔心如果上訴,會引發另一次釋法,「原訟庭判詞是告訴我們,整個判決是無關釋法,我們得到的資訊是完全不同了。終審法院是可以再尋求人大釋法,上訴庭是不可以做這件事,但終審法院可以。每一次的釋法對香港的制度來說,都是很沉重的破壞。」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會視乎兩人是否上訴至終審法院,決定何時刊憲宣佈兩人議席懸空:「除非法庭有特別的指示,否則我們要依照法律的做法,在21日之內刊憲,所以我們是仍有時間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則指,選舉管理委員會將在立法會刊憲後,定出補選日期,一般來說需要四至六個月。

梁振英早前透過律政司致函法院要求宣告劉小麗宣誓無效,民主派議員批評梁振英意圖推翻九月立法會選舉結果,並為自己爭連任鋪路。(蔡雯文/大紀元)
梁振英早前透過律政司致函法院要求宣告劉小麗宣誓無效,民主派議員批評梁振英意圖推翻九月立法會選舉結果,並為自己爭連任鋪路。(蔡雯文/大紀元)

議員斥梁特擬起訴劉小麗

另一方面,梁振英早前已透過律政司致函法院,表明就立法會議員劉小麗宣誓入稟及覆核,要求宣告她宣誓無效。劉小麗對此感到憤怒,並批評入稟是梁振英為爭取連任的選舉工程,「因為民間有數個司法覆核案時,其實政府無須介入。(梁振英)如此介入顯然為個人政治目的,不擇手段,希望這個成為他的選舉工程。他今次是希望以我成為一個缺口,一個窗口,將反對的聲音逐一擊破,這個很明顯是一個無所不用其極的政治手段。」又質疑:「難道他以為消除我就無其他人去反對他?」

民主派議員批評梁振英意圖推翻九月立法會選舉結果。民主黨的涂謹申強調,梁振英衝著劉小麗,並非她一人的事,「希望透過旁門左道方式去否定市民意志,可能是梁振英希望作為一個選舉工程,表現給中央知道,他可以如何連選舉結果也推翻。」

公民黨的楊岳橋強調這麼多位議員站出來撐劉小麗,是警告梁振英及建制派別想「偷雞」,「我們所有民主派直選議員一定會守住我們直選,分組點票的橋頭堡。但同時我希望市民看到他背後的奸謀詭計,他(梁振英)很希望奪取直選內多數,接著他就可以修改《議事規則》,從而進一步控制立法會。」

工黨的張超雄則形容今次事件如同一場政變,「是擁有權力的人搞一場政變,政變對象是一些異見,擁護民主的人,不但打擊劉小麗,是向所有擁護民主的人的一場宣戰,要剝奪一個已經宣誓、並無宣揚港獨的議員議席,這基本上完全想將民主派議員逐個擊破,奪取他們的絕大多數。」

香港本土的毛孟靜直言梁振英是向全香港人宣戰,「因為今次劉小麗個案是一個更危險的先例,他(梁振英)之前就以港獨為名,褫奪議員的資格。今日就講自決,他明日就可以講本土,再後日他就跟你講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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