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新政梁頌恒及游蕙禎早前被高等法庭裁定違反《基本法》及《宣誓及聲明條例》,遭取消議員資格。兩人昨日正式向上訴庭提出上訴,安排下周四開庭,兩人的代表律師暫時不申請暫緩執行令。
梁頌恒及游蕙禎向高等法院申請就宣誓司法覆核案,兩人被取消議員資格提出上訴,並要求暫緩執行裁決。上訴庭昨日下午2時半緊急開庭處理暫緩令的申請,梁、游兩人以及代表律師到高等法院應訊。署理首席法官楊振權甫開庭便指,上訴庭打算下周四處理該案上訴,預計需時半天,並指示上訴方須於下周一前向法庭呈交陳詞,政府一方則須於周二或之前呈交陳詞。
由於立法會主席代表律師已承諾,下周五之前都不會就議席懸空事宜刊憲,因此代表梁、游的資深大律師潘熙及戴啟思,認同暫時毋須申請暫緩執行令。
重申司法不應干預立法
梁、游兩人對法院安排下星期四進行上訴聆訊表示滿意,又指上訴理據之一,是司法機關不應該干預立法會事務。游蕙禎說:「我們翻看原則,其實原則是說三權分立,就是司法機關不應干預立法會事務。基於這個原則下,我們提出上訴,不希望這成為一個案例,以後立法會的宣誓都要經司法機關或政府去審閱。」
梁頌恒表示上訴是一個兩難的決定,有可能因此要負擔巨額堂費,而勝訴也不等於可取回議席,「事實上我們上訴是很兩難的局面,贏了並不等於我們取回議席,因為事件只是回到立法會,可能有另一個風波要處理。而輸了,要付出很沉重的堂費,而我們是負擔不起,但有些價值要我們堅持時……我們也選擇於庭上,希望減低人大釋法對我們制度及文明的破壞。」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為尊重上訴庭下周四開始審理有關案件,立法會下周三不會申請在周五刊憲宣佈議席出缺。至於會否就高院裁決上訴,他指仍等待法律意見,視乎有否足夠理據和勝算機會,考慮的因素包括訟費及是否有機會上訴等。他又解釋,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日下午曾跟他會面,主要提及政府與立法會關係等事項,是平常見面。
劉小麗今早開庭
今次因宣誓風波觸發宣誓司法覆核,至少有十多位非建制議員被捲入相關訴訟。在立法會選舉九龍西選區落敗的參選人香港政研會關新偉,日前就劉小麗的議員資格,提出選舉呈請,高等法院今早9時半提訊。
有關選舉呈請針對劉小麗上月12日、在立法會宣誓時,不合理地每字停頓過長,以超過10分鐘讀出誓言,令誓言變得無意義,違反《基本法》第104條《宣誓及聲明條例》,因此認為有關宣誓無效。又指,劉小麗在宣誓後翌日,於社交平台發佈「慢讀是要彰顯誓詞的虛妄」帖文,認為這顯示劉小麗是故意及非常不合理地慢讀誓言,令誓言失效,等同拒絕宣誓,劉小麗也無權於11月2日再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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