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天勇律師與另一著名維權律師王全璋的兒子。(江天勇推特)
江天勇律師與另一著名維權律師王全璋的兒子。(江天勇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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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天勇,一位並非科班出身的知名維權律師,有9年語文老師任職經歷的他,曾於2008年大面積代理當局最為敏感的法輪功案件。為公義而戰,令其在中國大陸一直處於被監控、威脅之中,2011年更因茉莉花革命曾一度被警方拘捕2個月,親身遭遇酷刑折磨。在2016年春接受本報記者的專訪中,江天勇談及了他對強逼洗腦這種可怕酷刑的感受,直言「逼你改變對一件事情的想法,那過程就快把你逼瘋!」

記者:2011年被關押期間被逼每天唱紅歌?

江: 唱紅歌,那也是酷刑,整個就是洗腦。那次他們懲戒我不是目的,他們的目的是要改變我的觀念,要給我洗腦。

2011年那次,現在我都不知道我被關在甚麼地方,一個很小屋子,窗戶和門是關得嚴嚴實實的,窗簾,不讓你知道白天黑夜,不知道時間……所有帶字的東西都弄走,沒有一片紙,沒有一個文字,完全隔斷信息,禁止聊天,完全沒有語言……出來後我發現這種精神摧殘對我傷害很大的,我的記憶嚴重衰退,健忘,我連用了很多年推特的密碼、skype的密碼都忘了……早晨6點起床洗漱……然後唱紅歌,我說我不會唱,那就背!背歌詞!我說不會背,那你必須大聲讀!讀紅歌詞!《走向新時代》《黨啊親愛的媽媽》,還有《五星紅旗》,很噁心的!天天早晨你必須把歌詞讀一遍,大聲讀!……必須的!……面壁,長期保持固定姿勢……膝蓋頂著牆……腰斷了一樣……坐地上……只能兩個姿勢,腿伸直腳頂著牆,腿貼著地伸直90度以上……坐不住啊……再一種方式,蜷著腿,坐不住……坐不住我就抱著腿……每天都坐,叫反思……

提審,拳打腳踢……咣!他們說:「我們可以依法辦事也能違法辦事,因為有權違法辦事……」有一次,我問打手:「你是人,我也是人,你為甚麼要做這些非人的事?」他愣了幾秒,又過來一拳,拳頭面比我臉還大,他說:「你不是人!」我就站起來,眼睛看著他;他又打,我又站起來,打得我滿嘴的泡……夜審,剝奪睡眠,有5天沒合過眼……作為基督徒,一路走來,很多事還是感覺確實是與神同在的……

毆打辱罵,這都不是最難受,最難受的是不得不接受洗腦的過程,它強迫你把黑的說成白的,真的讓人崩潰!你認為是白的,它最後一定要讓你自己講是黑的,你光簡單承認是黑的不行,你必須深挖思想根源,你必須把它為甚麼是黑的、為甚麼不是白的邏輯說出來,不能用中性詞彙,必須用它們的詞,它強迫你接受它的觀念,逼你改變對一件事情的想法,那過程就快把你逼瘋了。他說、說、說、說,說個不停,我不聽,我就看著他的嘴動,看著牆,我那時理解為甚麼審訊時人會想跳樓想自殺了。我看看周圍,窗戶封得死死的,我忍著,我不能瘋,瘋不瘋我都不能跳樓,不能跳起來打他,誰能保證自己一個小時後不突然跳起來打他?保證自己不會突然跳樓或者撞牆?那時我理解了,怪不得有些法輪功學員在洗腦班不長時間人就會殘了、瘋了。完全不把他們當人。

我這還好一點,他們還害怕我自殺,但不知道接下來的每分鐘我會怎麼樣,不知自己能抗到啥時候,會不會瘋掉……打呀辱罵呀,都不是最難受的……

記者:您作為一個非常愛國的人為何被指「煽動顛覆政權」?

江:我們從小到大受到的教育是人要愛國,要關心政治,要有社會責任感,但那是假的,一旦你真正的愛國,你真正的維護法制,你真正為國家好,在它眼裏就是對它最大的威脅了。當你真正愛這個國家你可能就會犯罪了,它所謂的煽動顛覆,不是顛覆國家政權,是顛覆共產黨的統治。

早期我做案件,和國保「喝茶」,我竭力讓他明白我是為了國家法制建設,是做好事,真不是為了名為了利,結果我錯了,它打擊的就是做好事的,他怕的就是你這種不為名利、有社會責任感的!你不求為名利,對他最麻煩了,不好收買。如果你不是為錢去做案子,在它看來就是專門要跟它做對的,更危險,它喜歡你是為錢去做事。它建這國家不是為這個國家,不是為了人民,它是為自己的利益。

我是基督徒,我知道它背後是個邪靈,它來毀掉你的善良,因為它就是邪的,它就是做壞事來的。

記者:法輪功學員的案子和其他案件有何不同?

江:最早看高智晟他們去東北對法輪功迫害的調查,我覺得事實應該還是真的,但具體的情節有些誇張吧!因為太讓人難以接受了。等08年我自己代理法輪功案子,我才發現,對法輪功的迫害真的是太邪惡了,只有你想不到,沒有他做不到的。後來09年我在美國國會作證我都說:他們有專門的人員、專門的場所、專門方法、專門資金來專門做壞事,怎麼樣抓人,怎麼樣整人,包括酷刑的那一套流水,都是專門的。而且抓這些法輪功和抓其他人都不一樣。抓別人,還是把他當成人對待。但對法輪功,一衝進去,除了基本的查抄,甚麼銀行卡、首飾、衣服兜裏的錢,上來就是明目張膽地搶,揣到自己兜裏,他們不避諱,在他們眼裏,法輪功不是人,不要管他,他們沒有絲毫權利,法輪功沒有任何說話的機會。

你要是殺人犯,你要是強姦犯,你要是煽動顛覆的人,警察都不敢這麼做。殺人犯都有的權利,法輪功都沒有。太難以想像了。

記者:是甚麼內在的力量讓您堅持呢?

江:其實說起來也很樸素,我也不是完全為別人,主要我自己不想這麼過日子,我覺得它這一套真的無法忍受,我自己不願意這麼生活,我也不願意孩子這麼生活,我父母他們忍,我經常說,你們忍你們忍吧!我反正不願跟你們忍,我的孩子不能跟你們忍,我還能做,我還抱著希望。

啥時我不抱希望,我就離開,走不了,就等死,要想改變,就留下來,和別人努力一塊改變,必須改變,不改變不行!雖然很難,不管怎麼難,有一點,是不是要它繼續?是不是讓它存在下去?如果你覺得難、危險,你不做了,那就永遠這樣了,一點沒有希望了,如果不抱希望,那真就絕望了。

你得抱希望,大家一塊來,開始人很少,然後人越來越多,它就必然會完蛋。

我希望有一個選舉透明的、公眾參與的政府,我不會因為參與公眾事務就被說成煽動顛覆國家,我想說甚麼我能說,不會因為我說甚麼,警察來找我,就把我抓起來。

憑甚麼對我們這樣?我小心翼翼地按照國家法律做,我做的是好事,其它國家的維權的人為甚麼那麼有尊嚴,活得那麼優雅?不像我們這些律師,這麼窮,苦兮兮的,哪個國家的律師都不會這樣啊!美國、歐洲不會,就是台灣、菲律賓也會支持律師啊,這裏不僅不支持我們,反而專門打壓我們。

不過它越打壓,也就讓我們越認識到,這一套機制只要在,它就是一個懲善揚惡的世道,大家就沒辦法正常做人,這一切必須改變,必須結束!◇

江天勇律師小記

江天勇,1971年生,河南羅山人。1991年考入湖南長沙水利電力師範學院(現長沙學院),讀漢語言文學教育專業。1995年畢業,被分到鄭州市第六十六中學任語文教師。2001年取得律師資格證書。2004年11月在北京高博隆華律師事務所供職。

2005年江天勇受托代理陳光誠案,此後還參與了高智晟案、陝北油田案、廣州太石村案、胡佳案等等,特別是2008年大面積代理了法輪功的案件。2009年7月被北京市司法局註銷律師執業證。之後參加北京愛知行研究所,任法律項目協調人。

2011年2月19日,中國「茉莉花事件」中,江天勇被警察帶走後失蹤2個月,被秘密關押,飽受嚴刑拷打、威脅、羞辱及洗腦迫害。2012年5月,因為參與陳光誠的維權事件,持續受到國保監控,被打致左耳失聰,後被軟禁在家。

2013年5月13日,江天勇和6位律師到四川資陽市「圍觀」資陽法制教育中心——二娥湖洗腦中心,他被數名身份不明的人毆打倒地,小腿被石頭砸傷。

2014年3月20日,江天勇前往黑龍江農墾總局青龍山農場——法制教育基地,要求釋放被非法關押的公民,後在賓館裏被綁架,然後被塞在車子的後備箱帶到建三江公安局大興分局,遭受到嚴重刑訊逼供,包括暴力毆打、鐵鏈子吊銬,4月22日,江天勇被釋放,天津醫院檢查的診斷顯示,8根肋骨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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