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7月8日),明尼蘇達大學26歲的中國研究生史鳳雲(Fengyun Shi,音譯)在維珍尼亞州諾福克聯邦地區法院受審,並承認使用無人機拍攝美國海軍艦艇的間諜罪輕罪指控。

史鳳雲承認了被控6項《間諜法》(Espionage Act)輕罪中的兩項,一項是禁止在國防空域拍攝軍事設施,另一項是禁止使用未經註冊的飛機拍攝重要軍事設施。美國司法部駁回了其餘4項指控。

據《日經亞洲》報道,地方法官Lawrence Leonard當天在維珍尼亞州沃爾特霍夫曼法院(Walter E. Hoffman Courthouse)說:「這是一項罕見的指控。史鳳雲可能因這兩項指控面臨兩年以下監禁,以及每項罪名10萬美元的罰款」。

法官下令對史鳳雲的情況進行調查,以決定對他的量刑,法院預計將於8月底或9月宣布量刑結果。

檢察官稱,這名學生於今年1月6日在維珍尼亞州紐波特紐斯造船廠附近操作無人機,拍攝了美國海軍艦艇的照片。

紐波特紐斯造船廠是目前美國唯一可建造超級航空母艦的造船廠,並與鄰近的美國海軍諾福克海軍基地有緊密合作關係。

據稱,史鳳雲飛往維珍尼亞州並租用了一輛汽車後,在惡劣天氣下在該地區飛行了他的無人機。無人機被卡在了私人土地上的一棵樹上。

檢察官表示,史鳳雲在車身攝影頭的影片中顯得「非常緊張」,而且「沒有任何正當理由來解釋他為甚麼要在惡劣天氣下駕駛無人機」。

此案極為罕見地援引了二戰時期的《間諜法》中「禁止使用飛行器拍攝軍事設施」的法律提出起訴

聖母大學(University of Notre Dame)法律與國際和平研究教授Mary Ellen O'Connell對《日經亞洲》表示,如果有人在駕駛無人機時不小心拍到了軍事設施的照片,當局通常會放行。

但O'Connell表示,圍繞史鳳雲案的幾個因素可能會讓檢察官認為他們有理由立案:一個是中國公民、另一個是敏感地點和無人機獲取的敏感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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