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下午,中共喉舌新華社公佈了「港版國安法」草案的主要內容,其中規定北京將在香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收集分析國家安全情報信息;依法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此公署「和國家有關機關在特定情形下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草案要求香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特首擔任主席,該委員會的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將由中共指派。
草案第三章明確規定了四類所謂「犯罪行為」的具體構成和相應刑事責任:「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草案同時規定,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法官由香港特首指定。附則中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本地法律與本法不一致的,適用本法規定;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以上細節表明,「港版國安法」將嚴重破壞香港的司法獨立,令「一國兩制」成空。中共打著「國家安全」的幌子,企圖撲滅香港的民主抗爭,同時向美國等西方國家展示強硬。
去年百萬香港市民掀起「反送中」運動,就是因為不信任中共的司法制度,要抵制港人可能被送往大陸受審的命運。其後,港府被迫撤回修訂《逃犯條例》,中共氣煞。
如今,「港版國安法」出爐,所謂四大「犯罪行為」完全由中共當局定義。屆時,中共將可先鎖定打擊對象,然後強加罪名,再由中共操縱的法官宣判。這一系列操作都會表演得冠冕堂皇,假借法律之名顛覆法治,扼殺自由。
眾所周知,在中國大陸,許多維權人士、人權活動人士被污衊為「顛覆國家政權」,被判刑入獄。實際上,他們都是正義敢言的善良公民。
三個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例
6月21日,法國國際廣播電台引述了日本共同社對王全璋律師的採訪。王全璋在2015年「709」大抓捕中被捕,一度失去音訊近3年。之後他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於2019年1月28日被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5年,今年4月5日刑滿出獄。
王全璋律師向共同社介紹,他在受審期間受到毆打,曾被連續打耳光數個小時。審訊人員曾逼迫他簽署一份文件,承認他接受國外資金來顛覆政府。
王全璋多年來堅持為弱勢群體維權,曾代理法輪功等多個敏感案件,他不懼當局的騷擾和威脅,受到民眾稱讚。去年「反送中」期間,有香港抗議市民以王全璋冤案為例,堅拒《送中條例》。
幾天前,6月17日,北京維權律師余文生的妻子許豔接到通知,余文生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4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許豔質問當局,開庭和宣判都沒有通知家屬和律師,依法治國何在?
余文生律師多年致力於人權辯護,成了當局的「眼中釘」。2018年1月19日,他被公安抓捕。此前他申請成立個人律師事務所被拒,其律師執業證書被司法局註銷,辦理護照也受阻,被限制出境,理由是有可能危害國家安全。
余文生曾說:「(中共)他們做任何違法的事情都很容易,而我們依法辦事卻不行。法制在他們眼裏就是一個騙人的工具。」
另一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例子是「民生觀察」網站負責人劉飛躍。他經常發佈各地維權的消息,因而觸動了鄉村官員及權貴的利益。中共檢方的起訴書將他發表「非暴力」系列文章、發表《被精神病與人權》等維權報告、接受境外媒體採訪、開辦網站等都列為「罪狀」。
2019年1月29日,劉飛躍被湖北省隨州市中級法院判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沒收個人財產101萬元人民幣。當時,湖北潛江維權人士伍麗娟對《大紀元》表示,「我一看到他宣判5年,我的眼淚嘩地流下來。他為我們弱勢群體做了很多呼籲,做了很多很多事。」
以上3宗表明,「顛覆國家政權」是中共迫害正義公民、踐踏人權的一根大棒。
西方多國譴責港版國安法
5月28日,中共人大表決通過「港版國安法」草案,引發國際強烈反彈。當天,英國外相藍韜文、澳洲外長佩恩、加拿大外長商鵬飛和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發表聯合聲明予以譴責。
5月29日,美國總統特朗普宣佈美國將撤銷香港作為獨立關稅區所享有的特殊待遇,將制裁直接或間接捲入侵蝕香港自治的中共和香港官員。
6月17日,七國集團(G7)成員國外長及歐盟高級代表發表聯合聲明,嚴重關切中共推行「港版國安法」,強烈敦促北京重新考慮這一決定。
6月19日,歐洲議會投票表決,如果北京對香港實施新的國安法,歐盟應將中共告上海牙國際法庭;歐洲議會也呼籲,對中共實施經濟制裁,以此挑戰中共對人權的壓迫。
目前,中共有可能要在「七一」前通過「港版國安法」立法。香港民主人士將面臨更大的恐怖!香港的法治和自由岌岌可危。國際社會有責任阻止中共在香港的非法流氓行徑,不應坐視香港淪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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