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洲聯邦政府收緊聚會限制至兩人後,新州政府頒佈了嚴格的相關法律,在疫情期間,任何人如果沒有「合理的理由」離家外出,都可能面臨長達6個月的監禁和1.1萬澳元罰款。
根據國家內閣上周日提出的建議,新州周一(3月31日)晚間公佈了最新的《公共健康法》(Public Health Act)。警方將獲得更廣泛的權力,以執行遏制中共肺炎(俗稱武漢肺炎、新冠肺炎)疫情在澳洲擴散的最新一輪限制措施。
離家外出的合理理由包括:出去買東西或其它生活必需品;無法在家遠程進行的工作和教育;出門鍛鍊;去看醫生和拿藥。其它的理由還有:參加婚禮和葬禮(分別限制在5人和10人);搬家、捐血、承擔法律義務;使用公共服務,如去社會福利局(Centrelink)和反家暴機構。
與父母不住在一起的子女或兄弟姐妹之間的接觸也被視為合理的理由。神職人員仍可在宗教場所提供服務。
在公共場所兩人以上的聚會被禁止,除非他們是一家人,或者聚會對工作或教育來說是必須的。與維州禁令不同的是,新州似乎沒有禁止人們在室內聚會。
該法律特別規定:「在次發達地區度假不是合理的理由。」
違反規定的個人可能被處以最高1.1萬元的罰款,或判監6個月,或兩者兼施;如果繼續違規,肇事者每天還將被罰款5500元。
對違規企業的罰款為5.5萬元,繼續違規的企業,將每天再罰2.75萬元。
上周日,總理莫裏森宣佈了國家內閣建議,各州和行政區必須依照這些建議根據自己的情況制定法律。周一,新州州長貝麗吉克蓮(Gladys Berejiklian)說,新州政府將強制執行這些建議。
「我還想提醒大家,你不應該離開家,除非是為了工作、上學,購買生活必需品、就醫或鍛鍊。」她說,「如果你能在家工作、學習,那你就應該在家工作和學習。如果你能在家裏做任何事,就應該這樣做。只有在特殊情況下,你才應該離開家。」
儘管有跡象顯示,全澳範圍內的確診感染病例數量正在放緩,但醫療總監們和其他專家警告人們不要自滿,並說現在就說嚴厲的社交隔離措施是否奏效還為時過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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