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明慧網發布了收集嚴重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人名單的《通告》,側重於限制惡人入境美國,9月10日,明慧網再發文說,開始收集已經進入美國的惡人的名單,並提交給美國移民局。

報導說,如果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個人已經或即將在美國長期居住,包括合法和非法移民、較長時間的探親訪友等,希望法輪功學員和各界民眾向明慧網舉報,法輪功學員會將名單遞交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要求將參與迫害者抓獲並驅逐出境。

收集的名單包括曾在中國大陸和其它國家(尤其是美國)對法輪功學員施暴的惡人。

近日,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通過在紐約、舊金山、亞特蘭大、洛杉磯等12個城市的辦公室在全國範圍內展開統一的「絕無藏匿之地」(No Safe Haven)行動,逮捕了39名在美國境內居住的涉嫌侵犯人權的外國人,其中包括4名涉及強制節育的中國人。這些人將被遣返回母國。

美國長期以來對犯下反人類罪的人權侵犯者有各種制裁措施,包括驅逐出境。最典型的例子之一是,二戰結束幾十年後,美國仍然將包括當年集中營看守在內的納粹罪犯驅逐出境。

根據美國的立國原則,在世界任何地方犯下反人類罪行並試圖到美國來逃避懲罰的人權迫害者都要對犯下的罪行承擔責任。

根據這一原則,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於2008年成立了「人權迫害者及戰爭犯罪中心」(The Human Rights Violators and War Crimes Center,HRVWCC),專門針對境內居民進行人權迫害方面的調查,以免美國成為人權迫害者的避風港。調查的方面包含:迫害;戰爭犯罪;群體滅絕;酷刑;法外殺戮;對宗教自由的嚴重侵犯等等。

鑒於人權迫害者在美國躲避懲罰不僅違反了美國法律,而且他們通常對美國懷有敵意,構成了對美國國家安全的威脅,「人權迫害者及戰爭犯罪中心」從2014年開始了「絕無藏匿之地」行動(No Safe Haven Operation),對經確認及涉嫌的人權迫害者和戰爭罪犯依法實施逮捕、起訴乃至遞解出境。該行動自2014年開始,已進行過五次。

近年來,美國政府對中國人權迫害者的制裁,從立法到執法都有明顯的加強。「人權迫害者及戰爭罪犯中心」與國際法庭、各國執法機構和國際刑警組織合作識別罪犯。非政府組織在協助尋找和支持證人方面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美國政府官員在解釋如何使用現有法律制裁人權迫害者時,甚至明確告訴包括法輪功在內的受迫害團體:「我們需要你們的幫助,需要你們為我們提供線索。」

明慧網報導說,「我們現在要收集現居美國的、曾經在中國大陸及其它國家(尤其是美國)以各種形式參與迫害法輪功並導致較嚴重後果的惡人的名單。我們將匯集惡人名單並遞交給美國移民局,要求將其拘捕並遞解出境。」

1. 對於現居美國、曾在中國大陸行惡的人,可舉報的惡行包括(但不限於):

— 酷刑、暴打、電擊、殺戮(包括命令者、實施者);

— 司法系統非法對法輪功學員判刑或勞教導致其後來被酷刑、殺戮等(包括公檢法人員);

— 提供情報導致拘捕、酷刑及殺戮(包括舉報無辜的法輪功學員的單位負責人、同事、同學、鄰居、路人)。

2. 對於現居美國、曾在美國及其它國家參與迫害的人,可舉報其嚴重侵犯信仰自由的惡行,包括(但不限於):

— 在真相點侮辱、謾罵、毆打法輪功學員,搶奪、損壞學員的物品;

— 在神韻演出現場侮辱、謾罵法輪功學員。

提交方式:

可按以下方式向明慧網舉報,也可直接向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舉報(https://www.ice.gov/webform/hsi-tip-form)。

如果舉報人註冊了明慧網站內信箱,請在站內信箱發信頁面,點擊「提交迫害者信息」來提交。如果沒有註冊明慧網站內信箱,請發送給以下電子郵箱(信件標題註明「絕無藏匿之地」):
ReportFugitive@minghui.org
ERenBang@minghui.org

惡人基本信息(儘可能提供,信息不足無妨):

· 姓名(中文和中文拼音、護照姓名的英文拼寫)

· 性別、出生年月(或大致年齡)

· 近照、在中國大陸曾工作過的單位、職務

· 迫害者在美國所居住的州、市

· 對迫害惡行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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