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來,至少有250名法輪功學員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遭受各種迫害,其中4人被迫害致死,多人致殘,許多人致命危才被「保外就醫」。該監獄的迫害手段邪惡殘酷、方式多樣,其罪行罄竹難書。
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以下簡稱:「女二監」),位於昆明市西郊五華區教場北路447號,1999年12月正式掛牌成立。該監獄本是關押女性重刑犯和外籍犯的監獄,十多年來積極執行中共政法委、「610」(迫害法輪功而專門設立的非法機構)的指令,成為雲南省直接迫害女性法輪功學員最主要的黑窩。雲南省被非法判刑的女性法輪功學員都被劫持到女二監迫害。
本文所述案例只是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中的冰山一角,她們的遭遇是無數法輪功學員受中共迫害的一個縮影。
目錄
一、迫害手段
二、迫害致死案例
三、迫害致傷致殘案例
四、典型迫害案例
五、女二監參與迫害的主要責任人及犯罪惡行
結語
一、迫害手段
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在入監集訓監區(九監區)專門設置一個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專管隊」,在其它九個監區,也設有專職包控法輪功學員的獄警。
女二監的黨政頭目、教育科負責人、各監區的負責人和專管隊的獄警們為了完成上級下達的「轉化」(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攻堅」任務,成為「610」機構操控下的最前沿的行惡者。
女二監虐待在押人員,體罰、虐待法輪功學員,採用各種或赤裸裸或隱晦的方式對堅持信仰、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實施殘酷的肉體折磨和精神摧殘,從而逼迫她們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
女二監《罪犯分級管理實施細則》第二章第六條第七款規定:「法輪功人員不認罪伏法的實施嚴管」。女二監違法私定的這條對「法輪功學員的嚴管」制度,用殺人不見血的關禁閉、坐小凳,電擊、毒打、吊銬、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野蠻灌食等酷刑,體罰虐待折磨法輪功學員;用長時間不讓睡覺、限制上廁所等手段剝奪人的最基本生存權利,使人的尊嚴和人的基本權利全部喪失。
1. 利用獄警犯人作幫兇
用經濟獎勵誘惑獄警參與迫害
每「轉化」一名法輪功學員,「610」都會給監獄數萬元的獎金。平時每個月,「610」也會按被非法監禁的學員的人頭數給監獄一定數額的「專項撥款」,協助監獄專款專用,對法輪功學員實施迫害。在經濟利益的誘惑下,在「610」機構的直接操控下,女二監的領導和獄警們知法犯法,已成為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幫兇和打手。
實行 「包夾」制
監獄安排多名包夾(多是五大三粗、比較橫蠻、聽獄警話的刑事犯人)24小時看守、監控法輪功學員,並按時間順序詳細記錄被監控法輪功學員24小時的一言一行。法輪功學員若違反所謂規定,就要受到嚴厲處罰。有許多法輪功學員僅僅因為與別人接觸或者煉功,就遭酷刑折磨。
每個法輪功學員至少由兩個包夾監控。每天下午晚飯過後,5點多鐘,包夾們按要求在一份《信息採集表》上詳細記錄法輪功學員的一言一行,小到吃了甚麼,講了甚麼話,做了哪些動作都要一一寫上。
包夾手中都有一本寫有被包夾的法輪功學員姓名的《信息採集表》。獄警們把這份記錄作為一項保密資料,每天晚上由值班警察對當天的記錄進行審閱,作為對法輪功學員的第一手管控資料,每天進行累積保存,並嚴禁包夾們洩露相關情況。
以減刑作誘餌利用犯人作幫兇
上頭有指示,獄警們應儘量避免直接對法輪功學員下迫害指令,所以包夾們就充當了「白臉」的角色。獄警們對「專管組」的包夾們進行仇恨教育,要求她們與法輪功學員保持距離,不允許她們隨便和學員單獨說話,嚴禁包夾們聽法輪功真相,要「劃清界限」、「不能讓她們(指法輪功學員)過得太舒服」,要對其嚴密監視,「必要時可以採取強制暴力措施」。
為了使包夾們積極「靠攏政府」,除了年終發放物質獎勵以外,獄警主要採用行政獎勵手段(多記功減刑)來刺激包夾們做違背良心的告密者。
協助獄警做「轉化」的包夾,每「轉化」一名法輪功學員,可獲得五分的考核分「獎勵」,並且在年終「勞動積極分子」的評選中獲得優先權。女二監專門針對包夾們制定了一套《包控不轉化法輪功學員的獎懲辦法》,用考核分數的獎勵或扣除來威逼包夾行惡。
有的包夾為了取得警察的青睞和記功獎賞,故意刺激法輪功學員,製造事端。有的為了完成警察交給她們的「轉化」任務,不斷給法輪功學員施加壓力,挑釁、找茬、拉幫結夥、搬弄是非、冷嘲熱諷、指桑罵槐等。在警察們的縱容下,有的包夾儼然成為獄警的耳目喉舌、打人工具。
2. 強制洗腦手段
女二監逼迫入監的法輪功學員寫 「三書」或「四書」(「悔過書」、「揭批書」、「決裂書」、「保證書」),對於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使用各種手段折磨和迫害,以下是常用的洗腦手段。
強迫看誣衊法輪功的宣傳品
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被關進集訓監區強制洗腦,從早到晚,強迫看、聽誹謗法輪功的光盤、錄像、錄音,逼迫法輪功學員罵大法師父、罵大法,在紙上寫侮辱大法的話,貼在牆上,逼迫他們寫對法輪功的認識等。
大音量洗腦
在禁閉室,獄警近距離放大音量逼法輪功學員聽洗腦內容,叫學員抱著收放機,音量開到最大,連包夾都受不了,遠遠地站在一邊。如法輪功學員抵制不聽的,獄警就親自或者指使「包夾」打人,並禁止向外宣講。
例如:獄警唆使獄犯把錄音機放到最大音量,強行貼著何佳蔓耳邊不斷重複播放監規等,使她的一隻耳朵幾乎失聰。
瑞麗市顧正芬在被強行洗腦時,包夾在監房把錄音機固定在離她耳朵一尺距離的架子上,以最大音量逼她聽,造成她耳朵失聰。顧正芬經常因為承受不了而昏迷摔倒。
全封閉式的洗腦
監獄將未「轉化」的法輪功學員與他人隔離,限制在特定的空間,除了獄警指派的包夾或其它洗腦人員,法輪功學員不能接觸其他任何人,除監獄強迫看的誹謗法輪功的書及錄像外,不准看其它書、報,要定期寫思想匯報。
「專家」的洗腦「轉化」
聘請所謂的「專家」,用「幫教費」和轉化法輪功學員後的高額獎金作誘餌,採用欺騙迷惑加威逼利誘的種種手段,極盡鼓舌搖唇之能事,散播謊言、混淆視聽、顛倒黑白,以「轉化」法輪功學員。
定期開「批鬥會」 侮辱人格
每2個月召開一次所謂揭批法輪功的會議,誣衊法輪功;還針對法輪功學員召開「批鬥會」,指使犯人發言,要求學員自己也發言,使用文革式的揭批模式、侮辱人格的洗腦,製造精神壓力,極其惡毒。
參與迫害者也要被洗腦
洗腦不僅僅針對堅守信仰的法輪功學員,為了防止直接參與迫害的獄警明白真相,對這些獄警同樣進行定期洗腦。獄警們被要求「無條件服從上級指令」,接受忠誠教育,定期參加「培訓」。培訓的內容包括心理學、論辯術、如何有效地做轉化工作等。
女二監除了《罪犯分級管理實施細則》之外,還有一份在「610」機構操控下制定的專門針對法輪功學員的「管理細則(或辦法)」。在這份內部保密文件中,將所有侵犯人權的做法形成文字,得到了認可,赤裸裸的歧視打壓就此披上了「合法」的外衣。獄警們被要求認真學習這些管理規定。
當獄警被質疑「嚴管」法輪功學員的做法侵犯人權時,她們就搬出這個細則,為自己的犯罪行為找理由,卻不知此細則正是監獄侵犯人權、踐踏在押人員合法權利的最有力證據。
病危中仍被脅迫「轉化」
有的法輪功學員在被非法監禁中,身體無法承受非人的折磨,奄奄一息,監獄方不僅不放人,還要對其錄像,怕人死在監獄裏不好向其親屬「交代」,以便極力推卸責任,同時還脅迫病危中的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否則不予釋放,並藉此要挾在外面心急如焚的法輪功學員的家屬。
被所謂「轉化」後仍遭嚴密監控
即使是在被逼無奈的情況下寫了「三書」的法輪功學員,「轉化」後仍然受到嚴密的監控,包夾們還要對其每天的言行進行暗中記錄、匯報。「轉化」的學員每天要完成長時間(經常超過8小時,達到10小時以上)的勞役和繁重的生產任務,成為監獄手中的賺錢工具。
有的法輪功學員在被逼無奈下寫了「三書」,是違心地流著淚寫的。而女二監對外宣傳中所鼓吹的甚麼「大愛感化」、「春風化雨」,掩蓋了多少慘無人道的血腥罪惡。
3. 酷刑折磨手段
「坐小凳」
小凳一般高約20釐米、寬約8釐米,不同的監獄也略有差別。「坐小凳」的酷刑是從遼寧省馬三家勞教所那裏推廣來的。
2005年,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派人到馬三家勞教所學習「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手段,這一滅絕人性的酷刑方法「坐小凳」便被搬過來使用,後來成為女二監普遍使用的折磨「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手段之一。
凡是被關禁閉後還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就每天被逼坐小凳上(有塑料或小木凳)。要求她們雙手平放在兩膝,兩腿併攏,身體保持正直,強制一動不動地坐著,每天早上6點半起床,要坐到晚上11點。罰坐期間,若手指交叉、伸胳膊、伸腿、移動身體、閉上眼睛、打呵欠、改變姿勢等,都會遭到包夾們輕則辱罵,重則動手拉扯、毆打。
塑料凳面上往往刻有凹凸不平的花紋,還有一種特製的小木凳,長5寸、寬2寸、高4寸。人坐上去,不出1個月,臀部的皮膚就紅腫、出血泡,繼而潰爛流血,疼痛難忍。大部份法輪功學員都出現血壓升高、四肢浮腫,甚至全身浮腫的症狀。
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就一直這樣坐下去,有的一直坐到出獄。
昆明市土產公司退休職工郭伶被罰坐小凳2年多,導致股骨頭壞死;雲南冶煉廠的職工家屬韓俊毅老人坐小板凳坐了3年多,坐到最後臀部上全是老繭、化膿;吳奇慧坐小凳共坐了3年11個月,臀部上有兩個黑塊,包夾們說屁股長了眼睛,其實就是肉已經坐死了;鄧麗華被罰坐小板凳3年14天,臀部坐爛、流膿處長好後又爛,最後臀部上長了厚厚一層老繭 ⋯⋯
關「禁閉」
強制「洗腦」和施用酷刑最「方便」的地方是「小號」或禁閉室。嚴管、禁閉、關「小號」,本身就是一種「酷刑」,同時又為其它酷刑提供最方便的條件。
玉溪法輪功學員沈躍萍就被關「禁閉」3年,後被迫害致死。
禁閉室本是對有嚴重違規行為的犯人進行懲罰的地方。監獄規定,關禁閉時間一般為7至15天,而且還可以在室內自由活動。
而自從雲南女二監成為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後,獄中的禁閉室就專門用來迫害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如拒絕「轉化」、堅持信仰、不配合獄警的無理要求,就被關進禁閉室加大力度折磨。
禁閉室共有8間,每間都擺一台播放誣衊法輪功的收放機,叫法輪功學員抱著,音量開到最大,從早上6點30分一直放到半夜11點。
禁閉室非常狹小,約5平方米左右,牆上貼著橡皮,除了一張床外沒有其它設施,內設監控器,每天24小時監控,兩個包夾24小時監視。
入監後仍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一律被關「禁閉」4個月,在禁閉期間更無人性的是「罰坐」,每天16個小時被強迫端坐在光床板上,雙手必須放在膝蓋上,不准動,不准講話,若有移動,由「包夾」輕則辱罵,重則拳腳相加,或者電擊等。
原集訓監區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隊長楊歡,2005年到遼寧馬三家勞教所學習迫害法輪功的經驗後,迫害更慘無人道,規定法輪功學員在「禁閉」期間不准刷牙洗臉、梳頭洗頭,不准衛生用水、不准洗澡、不准換洗衣服、限制上廁所(每天只能三次或四次)、不准吃飽,在禁閉室必須穿一種冬不貼身夏不透氣的特製「喀嘰布」囚衣。
更不人道的是學員在月經期不准用衛生紙、不准換洗染有血跡污漬的內褲,有的長達四個月沒有換洗內褲,等等。
長期被封閉在陰濕、狹小、黑暗的小屋裏,衛生條件惡劣,人的精神壓力大、在夾縫中生存,法輪功學員的身心健康受到嚴重摧殘。致使被關的法輪功學員臀部生褥瘡、潰爛、陰部糜爛,有的出現全身水腫、血壓升高、心跳異常、關節酸痛、四肢癱軟無力等症狀,有的被迫害致死。昆明法輪功學員繆青被關禁閉幾年,一直到被釋放,受盡了折磨。
在禁閉室裏,往往幾個獄警相約為伴,輪番圍攻、斯文掃地、面目猙獰,對法輪功學員肆無忌憚地毆打,把她們吊在窗子上,用電棍電擊,或者指使數名犯人對她們進行毒打。
聽犯人說在建禁閉室時,專門用了一些對人體有害的放射性元素,使人在裏面整天都感到渾身疼痛難受。
嚴管迫害
監獄對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實施嚴管,在此期間不准她們與人交談、不准與家人通信、不准探視、限制購物等等基本人身權利被剝奪。
被嚴管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自己不能出去打飯、打開水。包夾們受到唆使,往飯菜裏下藥,毒害法輪功學員。
嚴管期,法輪功學員被規定每天只能上廁所六次,遇到生理期或特殊情況需要增加如廁次數時,需通過包夾報告,經允許才可,而包夾常常利用此事刁難法輪功學員,對她們羞辱謾罵,致使許多學員因避免招來麻煩而選擇憋尿,繼而出現腎水腫。
不許法輪功學員和任何人講話,目的是防止法輪功學員之間見面,防止其他犯人聽法輪功真相。
法輪功學員購物需要單獨寫申請,由獄警批准,而且不得購買食品。因為經常被剋扣飯菜,許多法輪功學員長期處於飢餓之中,嚴重缺乏營養,身體日漸虛弱。
紅河州蒙自市法輪功學員何蓮春遭十多年冤獄虐待,其中有五年被嚴管迫害。
野蠻灌食
有的法輪功學員以絕食的方式抵制迫害,獄警們就指使獄醫和包夾們對其野蠻鼻飼灌食。從鼻腔插入一根未經消毒的粗塑料管,通過食道進入胃部,然後往管子裏注入摻了辣椒麵的冷水或稀食,往往造成被灌食者的鼻腔、食道、胃部潰爛,痛苦不堪。
給被灌食者輸液時,獄警使用的是無標籤針水,針水輸進體內時,劇痛難忍。更甚者,有人威脅法輪功學員道:「給你輸了這針水,你出去後等死吧」。
昆明市的何佳蔓因為一直絕食抵制迫害,獄警就持續對她鼻飼灌食,用不消毒的同一根粗食管反覆對她鼻飼,用冷水和著稀食,加辣子面對她進行野蠻灌食,每天對她插管兩至三次。直到她右邊鼻孔嚴重潰爛,無法鼻飼,獄警就強迫她整天插著食管,持續了40多天,直到她正常進食才作罷。
紅河州蒙自市法輪功學員何蓮春遭上百次野蠻灌食。#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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