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辛迪是加拿大華人執業律師。圍繞部份華人對孟晚舟案的一些疑惑,她撰文稱,是源於這些人對北美社會法律觀念的不了解或錯誤理解。她希望本文能幫助這部份讀者解開一些困惑,並通過孟晚舟案從中得到一些啟示。
在談這個案子之前,我們有必要先聊一聊愛國這個話題。因為一些網友把這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上升到愛國的高度,認為支持孟晚舟就是愛國。這個說法是否理智呢?舉個簡單的例子,小孩在學校裏打了人,家長通常會帶著孩子去學校道歉;如果換一種方式,這個家長說:「我的孩子就是好的,打人也是對的,違法也是對的。」你會怎麼看?這個家長真的是愛自己的孩子嗎?以此類推,因為華為是中國的大公司,孟晚舟是華為的當家人,所以即使在國際社會涉嫌欺詐,也要說她對,這就是愛國。這樣的邏輯沒有問題嗎?
個人以為,如果真的愛國,就應當在國際社會中處處展示中國人仁、義、禮、智、信的文明風範。給一個涉嫌欺詐的中國女商人點讚,不但起不到愛國的實效,反而可能損害中國和中國商人的形象。
接下來我們談一談從這起案件中,能得到哪些啟示。
路透社報道過「華為」和「星通」(Skycom)實際是一家公司,華為利用星通這個馬甲在伊朗做交易。報道出來以後,銀行去問華為它和星通到底是甚麼關係,華為和孟晚舟在公開場合以及在向銀行的說明中撒了謊,隱瞞了兩家公司之間的馬甲關係。銀行相信了她的解釋,繼續為華為提供金融服務。美國檢方因此認為她涉嫌共謀欺詐國際金融機構罪(conspiracy to defraud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institution)。一些報道中說她違反了美國對伊朗的禁運,這只是整個事件的一個背景,並不關鍵。關鍵是她涉嫌向銀行撒了個睜眼謊。
在西方社會 欺詐和造假萬萬做不得
有人說:「這要在中國,算個甚麼事?」也有人說:「能騙鬼佬那是本事!」這些想法也不奇怪,謊言是中共的固有基因之一,其統治下的中國社會也充斥著「騙」。
在當今的大陸,謊話氾濫,信用缺失,連嬰兒奶粉、疫苗都能造假,還有甚麼假造不了。擁有官方背景的企業利用銀行、金融機構進行違規操作,幾乎成了常見的撈錢手段,甚至被當成生存的技能。在這種風氣下成長起來的中國企業和中國企業家來到國際社會容易水土不服。
在西方社會,誠信是維持商業運作最重要的資源,一個企業或者一個商人一旦有了欺詐行為,就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有了這個前科,便很難再從銀行和政府拿到貸款或資助。西方大公司很少出現像中國人這種出快拳、賺快錢的行為,而寧願用更長的時間去積攢信用。
區分公司違法和個人犯罪
在北美,如果一個公司涉嫌違法犯罪,比如違反了對伊朗的禁運令,對公司的處罰往往是經濟方面的罰款或是行政處罰,不會把公司負責人抓進監獄,這一點和中國是不同的。
但如果公司負責人用撒謊的方式來掩蓋公司的違法行為,就有可能因此而承擔個人刑事責任,涉嫌欺詐類犯罪,導致牢獄之災。
相比之下,中興公司同樣違反了對伊朗的禁運令,後果是公司被罰款,受了點行政處罰,可是公司負責人並沒有甚麼事。而華為女少東親自上陣,用撒謊來試圖掩蓋公司的違法行為,結果給自己惹了麻煩。回過頭來看,還不如當初實話實話。所以西方人常說:「誠實是最好的策略。」
西方社會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在中國有一個獨特的特權階層,在他們面前,法律不過是一張白紙,權力可以擺平一切。
在西方不是這樣。不管你是億萬富翁還是總統朋友,違法犯罪照樣要被追究。
可以放心地說,這件事最後只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不會繞過法律。通過中共政府施加點政治壓力使孟女士得到釋放,這樣的事只在中國好使,在西方不好使。
孟晚舟案與賴昌星案的區別
這兩個引渡案子沒甚麼可比性。引渡的案子與被引渡的國家有相當大的關係。中國和加拿大沒有引渡條約,在賴昌星案中,法官的考慮是基於人道主義的原則:中國有死刑,中國每年的死刑數字是國家機密,中國的刑法系統有嚴重的人權侵犯紀錄,不透明、以政治左右刑罰、酷刑等問題嚴重;賴昌星一旦被引渡回國,有被處死的風險。值得一提的是,賴昌星的律師是著名的人權律師麥塔斯(David Matas),他參與調查了中國醫院和監獄系統勾結強摘法輪功學員等良心犯器官出售謀利的人權犯罪。中共惡劣的人權紀錄幫了賴昌星大忙。
而孟晚舟這個案子,要求引渡的是美國。加美之間有引渡條約,對孟晚舟的引渡會依據對這個條約相關條款的解讀。孟晚舟涉嫌的犯罪是經濟類犯罪,在美國不太可能判死刑。美國和加拿大的司法制度很類似,很難說美國就不如加拿大人道。
孟晚舟的解脫之道
美國檢方的案件是有一些力度的,比如說,星通和華為用一個電郵地址,用同樣的公文抬頭,星通員工也是華為員工,所以檢方認為二者實際是一個公司。
而孟晚舟對銀行的書面說明材料可以證明她對銀行做了不實的陳述。
從另一方面看孟晚舟的案子,如果屬實,對社會的傷害是甚麼?伊朗被美國稱為邪惡軸心國,是「贊助恐怖主義的政權」。幫助這樣的政權發展核武,等於給流氓遞刀。流氓有了核武這樣的武器會傷害更多無辜。
從目前的情況看,孟的解脫之道是真心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美國和加拿大的法官都喜歡真心悔罪的人。同時,如果她能把自己知道的其它機構或個人侵犯人權的罪行公佈於眾,或舉報給司法機關,就做了好事一件,因為這是制止犯罪,挽回給社會造成的損失。
比如,華為參與打造了覆蓋中國的網絡監控項目──金盾工程,為當局拘捕訪民、獨立作家、異議人士、維權人士等不符合中共理念的公民提供便利。
如果孟能夠說出事實真相,制止中共對無辜百姓的人權侵犯,那麼有很大機率從檢方得到減刑的寬大處理。
在西方社會,一個人真心悔罪,誠實地檢舉他人的犯罪行為,制止和挽回對社會的傷害,就可以抵銷自己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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