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昨日發表2017/18年度工作報告,共接獲1,616宗須匯報的投訴個案,按年增加約3.1%。監警會通過的投訴個案有1,617宗,最多的指控是疏忽職守,佔投訴個案超過一半。

本年度監警會通過的投訴個案共涉及2,872項指控,按年增加約2.3%。最多的指控是疏忽職守(1,452項,佔50.6%),其次是行為不當/態度欠佳/粗言穢語(1,043項,佔36.3%)。當中被列為「獲證明屬實」、「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無法完全證明屬實」,這3類被定義為投訴警務人員有一定程度犯錯的指控,一共有134項,較去年的99項增加35.4%,佔所有經全面調查而獲監警會通過指控的13.3%。

監警會秘書長俞官興表示,監警會接獲的投訴個案數目,由2009/10年高峰期的3,686宗,下降至近兩年的約1,500至1,600多宗。性質嚴重的指控,例如毆打、濫用職權、恐嚇和捏造證據,持續下降至本年度有373宗。

期內,共有130名警務人員需接受紀律聆訊或其它內部行動,較上年度上升47.7%。而被分類為獲「證明屬實」、「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無法完全證明屬實」的指控中,涉及嚴重指控,以及有關警務程序和其它罪行的指控中,牽涉嚴重懲處的數目,由去年的8項上升至今年的12項,升幅達50%。俞官興認為:「情況值得關注,呼籲警隊正視和嚴肅處理。」

監警會又指,近年警員在當值時使用手提電話的投訴略有增加。其中一宗投訴涉及2016年一宗在便利店的血案,行兇者逃離現場後,兩名警員到場翻看閉路電視片段,並用手提電話錄影,但錄影片段數小時後在網上流傳,便利店負責人認為警員未有妥善處理影片,以致在網上流傳,向投訴警察課投訴兩名警員疏忽職守。

投訴警察課原定將指控列為「無法完全證明屬實」,但監警會認為兩名警員的行為間接導致影片外洩,加上他們未有徵求上司同意下,以社交媒體或即時通訊形式傳送敏感或保密資料,將指控重新分類為「證明屬實」。投訴警察課最終接納建議,並對二人作出警告。監警會指,向警方反映警員使用電話的事宜後,今年4月起已再沒有收到同類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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