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我第七次被中共抓進看守所,關押1年4個月之後,我居然被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附加剝奪政治權利4年。
而所謂罪證,竟然只是因為我在《大紀元》發表的5篇批評共產黨的文章和接受「希望之聲」的一次採訪,尤其是我稱讚《九評共產黨》的幾句話,更是被檢察官反覆引用。
眾所周知,中共一手制定的憲法明確寫明,中國公民有言論自由。而實際上,中國人只有無恥讚美共產黨暴行的自由,而絲毫沒有批評共產黨邪惡的自由,所以當我抨擊中共肆意踐踏人權、對法輪功瘋狂迫害時,他們竟然誣陷我是在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在憤怒與絕望之餘,我開始了長達一個月的絕食。這次絕食後果十分嚴重,因為本來我已經被關押了很久,營養不良、抵抗力下降,所以不久就患了膝蓋軟弱起立困難,以及頸椎病。
而在我被專車從蚌埠看守所押送到合肥監獄後,睡在我旁邊的一個殺人犯,了解到我是網絡異議作家後,告訴了我他的冤獄經歷,令我震驚不已。
他本是安徽省懷遠縣二中的廚師。有天突然一個女生發急病死去,學校人心惶惶,縣委書記命令公安局立刻查個水落石出。公安局那群笨蛋自然毫無頭緒,屍檢甚至都沒有弄清楚死亡原因。
就在此時,他的競爭對手,正在承包經營該校食堂的另一個廚師,突然檢舉,說他為了擠走競爭者,下毒製造了這宗案件。
公安局如獲至寶,立刻把他抓起來拷問,自然沒有結果。後來索性就把他關進看守所,放在一間沒有窗戶的密審室裏,四肢固定在老虎椅上,十幾個審訊員輪番上陣拷問,車輪大戰,就是公安局經常在報紙上宣稱的強化審訊,竟然整整連續進行了半個月!
這期間不准他睡覺,反反覆覆地折磨他,要他認罪。他無數次因為忍受不了酷刑折磨,而想要屈服,但是一想到自己如此無辜,家人也會背上殺人犯家屬的惡名,就咬牙堅持。
在幾次昏迷,又被冷水澆醒後,他終於精神崩潰了,開始胡說八道,審訊員有選擇紀錄,但是後來拿來讓他簽字時,他似乎清醒了,拒絕按手印,審訊員乾脆把他打昏過去,然後拿著他的手按了手印。
被扔到牢房睡了幾天後,他的神智有些恢復,所以在複審時,他堅決地否定了以前的「供詞」,公安機關大怒,再次把他帶進密審室,進行新一輪酷刑折磨,又再次把他逼瘋。
由於此案既沒有任何旁證,也沒有任何物證,所以在各級法院反覆幾次審理後,都沒有辦法按照中共司法慣例,即「蓄意殺人罪」判他死刑。最後折中判了他無期徒刑。
他說給我聽時,時常哭起來,牢頭喝令不准哭,他只能抽抽噎噎地低聲說話,把被子頭都弄濕了。
由於極端腐敗專制的制度,中共公安的破案能力,是全世界最低劣的。但是中共領導層,卻要求命案必破。
即使在全世界偵探能力最強的美國,許多命案幾十年過去了,無論懸賞多少都沒有破,足以說明許多案子是沒法破的。
而中共上級的橫蠻規定,以及公安人員的無能及橫蠻,以及習慣性的刑訊逼供,不知道造成了多少冤假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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