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今年9月否決中資併購基金Canyon Bridge併購美芯片公司萊迪斯,這是1988年國會通過相關法案給予總統阻止有關國家安全交易的權力以來的第四次。而這四起遭總統否決的投資案中,有三起都是來自中國的投資。凸顯顯了美國對來自中共投資的警覺。
美國參眾兩院11月上旬陸續推出近乎完全相同的法案,希望推進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的現代化改革,提議限制外資對美國科技公司和基礎設施的投資,以維護國家安全。如法案通過,將是自2007年頒佈《外國投資和國家安全法案》後,美國對投資委員會審查程序十年來第一次重大改革。那麼美國國會為甚麼要修改現有規則?中共對美國的威脅是甚麼?國會多個特設組織對修改外國投資的獻策又是甚麼?
《華爾街日報》專欄作家布朗(Andrew Browne)表示,這項「外國投資風險審查現代化法案」(FIRRMA,以下簡稱「法案」)是針對來自中共的安全威脅,且議案很可能獲得兩黨支持、在國會獲得通過,「這將標誌著(中美)對立的開始」。
11月8日,參院共和黨多數黨黨鞭科寧(John Cornyn)及加州民主黨參議員范士丹(Dianne Feinstein)、共和黨參議員布爾(Richard Burr,參院情報委員會主席)等資深國會議員聯合提交新法案。科寧表示,委員會需要更多權限來應對不斷變化的外國投資對美國造成的國家安全威脅,尤其是來自中國的投資。目前,這項法案在國會已獲得超過20多名議員的跨黨派聯署支持。
同時,眾議院內,北卡羅來納的共和黨議員皮廷格(Robert Pittenger)也提交了幾乎相同內容的法案。這兩份提案都要求投資委員會更加嚴格審查外資收購美國公司,並對外國投資提供國家安全評估報告。目前政治氣候下,嚴控來自中共對美國涉及國家安全項目的投資,顯然已經罕見的成為國會兩黨兩院以及行政部門有高度共識的領域。
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以下簡稱投資委員會)是由以財政部為首的數個政府部門代表共同組成的機構,主要審查外資併購案是否存在國家安全方面的問題,有權以國家安全為由建議總統阻止某項外國商業交易。
這些年來自中國的投資急速增加。2013 ~2015年間,投資委員會一共受理74件中國的外國投資申請。相比之下,2016年一年內,投資委員會就至少審理了180件申請,是歷年來最高。
考慮到投資組合的變化,投資委員會預計2017年來自中國的外國投資將再次創下歷史新高。
USCC報告:CFIUS立法是美第一件要做的事
美中經濟安全審查委員會(USCC)在11月15日發佈2017年度報告,該委員會是國會特設組織之一。報告從美中經貿關係、美中安全關係、中國與世界、中國高新技術發展四個方面向國會提出26條政策建議,其中10條為最重要、極待實施的建議。
這10條建議中,有5條屬於經貿領域,第1條就是強調需要通過立法來改革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以適應目前以及不斷變化的安全風險。
報告中提到,第一,一些中國公司通過美國境內的「皮包」(空殼公司)進行交易活動,或試圖通過複雜的網絡間諜活動降低美國的資產價值。這些公司希望通過錯綜複雜的關係規避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以及其它投資法規的審查。
第二,現行綠地投資可繞過投資委員會審查的規定,會增加美國國家安全風險。報告指,雖然中國在美綠地投資的數量相對直接投資數量更少,但從現有聯邦法律以及甄別機制來看,聯邦當局沒有對綠地投資是否會帶來國家安全風險進行充分評估。
第三,一些中國國有公司欲援引《外國主權豁免法案》(FSIA),指自己是外國政府實體,藉此逃避承擔在美的法律責任。這將給美國企業和個人帶來潛在的風險。
第四,中國金融體系的不透明性使得不可能核實中國公司的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的準確性。中國企業在美國上市、籌集資金,但卻不受美國法律、法規的監管。
因此,報告建議,在投資領域,國會應當考慮進行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相關的立法更新,以處理目前中國對美投資大幅增長、安全風險上升的現狀。
具體舉措包括禁止中國國有企業或政府控制的實體併購美國企業、對涉及控制美國利益的企業併購進行強制審查、審查中國實體收購美國媒體的交易等。其實,中共自己也向來執行對外資的嚴格審查制度。2015年7月,中共開始實施《國家安全法》,其中規定國家安全審查和監督機制,指出對外商投資、特殊項目和技術,互聯網服務以及所有被認為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重大項目和活動都要進行國家安全審查。
外界認為,跟中共的立法對比,美國對外國投資方面的立法約束顯得明顯不對等。所以,美中經濟安全審查委員會的報告建議,國會應當考慮以互惠、領域對等的條件進行立法,要求中國投資市場給美國投資者以相同的準入,為美國投資者提供公平競爭的環境。
三原因 中共被指美最大威脅
「為甚麼中國(中共)與眾不同?為甚麼對我們來說他們是嚴重的地緣政治隱憂?」科寧11月14日在華盛頓智庫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CSIS)表示,可從政治體系、軍事行動和科技投資等三個層面來解釋。
根據美國之音的報道,科寧強調,首先在政治層面,中國目前處在一黨專政的極權統治下,這代表了中國的國家資源完全集中在共產黨手中。科寧說,許多美國企業在和中國做生意時總以為在和一般公司企業做生意,但其實兩者之間存在巨大差異。
「中國是國有經濟,由(中共)政府控制,這解釋了為甚麼中國和其它威脅不同。中國的經濟極為強大,由強制性的產業政策驅動,這種產業政策破壞了自由市場。」 科寧說。
「第二個理由是中共在軍事上的挑釁行為,他們的動機清楚明確。最明顯的例子就是近年來中共在南中國海的軍事行動。」科寧接著說,中共的軍事建構計劃是充滿挑釁意味的,其在東中國海和南中國海的行為,尤其是南中國海大規模造島與軍事化的舉動,很有可能令海域的外交爭端演變成軍事衝突,進而將美國捲入其中。
第三個理由是中共正盡其所能企圖追趕美國的科技優勢。科寧說:「中共正使用所有的方法來縮短和美國之間的科技差異,他們企圖消除我們的軍事優勢,用我們的技術來攻擊我們。」
科寧還引用美軍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鄧福德將軍(General Joseph Dunford)和美國中央情報局局長蓬佩奧(Mike Pompeo)的話說,到了2025年,中共將成為美國最大的安全威脅,其程度更甚於俄羅斯或伊朗。
國會議員希望保障美國安全
科寧表示,中共對美國國家安全是一大嚴重威脅。而中共對科技領域的購買投資卻未受各界重視,讓他非常擔心。今年上半年,《紐約時報》等多家媒體報道中資大舉併購美國科技公司,而這些公司大部份都同時從事軍用、民用兩種技術的研發。科寧認為,除非美國能改變這樣的趨勢,否則未來可能會看到中共正使用美國所研發的先進科技來對付美國。因此,他主張嚴格限制中共在美國敏感的高科技領域投資,也是基於這一目標推出FIRRMA法案。
科寧的這一觀點在中美學者圈中得到認同。前美國五角大樓官員、現任美國哈德遜研究所中國戰略中心主任的白邦瑞(Michael Pillsbury)告訴美國之音,中共在鄧小平時期就已經明確了攫取世界先進科技的經濟發展計劃。
自由亞洲電台也曾引述中國經濟學者程曉農的話說,中國企業在美國的投資,往往與中共政府的目標相關,「中國的投資很多時候都是跟政府的目標直接掛鉤的,背後有政府各種長期的計劃。這些計劃有可能是純商業目的,但是也可能會有其它的目的,包括軍事用途的目的」。
科恩表示,新提案將集中在兩大監管重點上:對敏感科技以及來自受關注國家的投資者,需增添交易特殊要求。只要列入特別關注國家名單,即便是來自於外資的小股權投資和合資也一樣需要經過審查。
改革法案已經是「國會共識」
在科寧提出FIRRMA法案前,國會有至少四個研究機構都提議改革投資委員會現行程序。
國際法律師事務公司Covington & Burling認為,科寧提出的委員會改革法案應該是「國會共識」,它「既認可外國直接投資對美國有實質性的經濟利益、歡迎外國投資,但同時也指出,國家安全近年來發生了變化,(部份)外國投資性質對美國國家安全存在極大的潛在風險,所以需要對現有投資委員會的流程和權限進行現代化調整」。
今年9月,投資委員會的直接主管機構——參院銀行、住房以及城市事務委員會進行了「審查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的公開聽證。這是十年來就參院銀行委員會的第一次聽證。聽證會上,強調了投資委員會的重要性以及審查獲兩黨絕大多數議員支持,並指出投資委員會的未來調整將是更廣泛、多方面解決方案的一部分,目的在於確保提高美國國家安全以及促進外商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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