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對內的鎮壓
「黨國體制」的建立,離不開暴力和謊言。對內鎮壓人民,是共產黨政權的通用手段。
「十月革命」後,1917年11月,全俄立憲會議選舉舉行,列寧的布爾什維克只獲得了1/4的選票。於是惱怒的列寧用機槍解散了立憲會議,開始用暴力清洗反對派和被懷疑為潛在反對派的所有人,執政的第一個月就殺死數十萬人。
1918年6月,蘇聯強制實行共產主義政策,導致經濟大崩潰。大陸學者的研究論文記載,「到1921年,俄國的重工業產量只有戰前1913年的20%。1918年至1920年,彼得格勒失去75%的人口,莫斯科的人口也減少了50%。」
為了壓制民眾的不滿,列寧決定實行恐怖統治,僅僅從1918年到1922年2月,殺人不少於200萬。史太林上台後,更開始了令人談之色變的大清洗。從政府到軍隊,一半以上的黨員被逮捕、清洗,軍隊高級將領從元帥、一級集團軍將領、二級集團軍將領到軍長、師長,每級軍官被槍斃的比例都超過60%,甚至達到100%。
如此清洗運動,在中國也同樣發生過。從毛澤東奪取政權後不久製造的「高崗事件」,一直到「文化大革命」,不僅那些替中共打下江山的人難逃噩運,大量的普通人也在整肅中家破人亡。
共產主義信奉的是弱肉強食的「社會達爾文主義」。最高權力不需要民主選舉的授權過程,也不需要中國古代的「君權神授」的神聖加冕。只要誰在暴力和欺騙上技高一籌,誰就可以戴上最高權力的王冠。
所以,從史太林、毛澤東、江澤民到金正恩,因無「安全感」而懷疑、因懷疑而清洗、因清洗而屠殺、因屠殺而更無「安全感」,共產權力的運作便進入了一個死循環。
1999年,當上萬名法輪功修煉者聚集在中南海紅牆外和平請願,希望擁有信仰自由和煉功自由的時候,江澤民出於對權力的不安全感發動了持續至今的傾國家之力的對法輪功的迫害。江澤民在當晚寫給政治局的信中,連法輪功是甚麼都沒有搞清楚,通篇都在講煉法輪功的人太多了,擔心幕後有高手指揮、有敵對勢力在背後等。這些杯弓蛇影的猜測,便是江澤民的鎮壓理由。
到了2011年,中共用於國內鎮壓的「維穩」費用超過軍費開支,足以說明中共和百姓處於戰爭狀態。中共認為,鎮壓百姓需要投入的資源比對外保衛國家領土和主權所需的資源更多。
共產黨的屠殺機器一旦開動,便難以停止。只能用更大的屠殺來製造更大的恐怖,以恐嚇人們不去追究上一次屠殺的責任。
在恐懼中,人們的不滿雖然會被暫時壓下,但是,下一次爆發只會更加猛烈,而這又將導致更大的屠殺。這就是共產黨暴政解不開的魔咒。
五 對內和對外的欺騙
單純依靠暴力的政權難以持久,於是,謊言出台,成為中共暴力的潤滑劑。凡是維持政權較長時間的共產黨,如蘇共和中共等,都深諳欺騙之術。
中共在奪取政權之前高喊民主的口號,發佈各種親美的文章,不但令很多知識分子受騙、投奔延安,加入反蔣介石的合唱,而且連美國也停止支持中華民國,最終導致國民黨敗退台灣,而大陸則淪陷到中共手中。
之後中共開始系統地篡改歷史,將「萬里大流竄」的敗退逃跑,宣傳為「北上抗日」的長征;將躲在陝北坐視國民黨抗日的共產黨美化成「抗日戰爭的中流砥柱」;將中國人自相殘殺的內戰改寫為「解放戰爭」;將餓死3,000萬人的人禍「大饑荒」扭曲成「3年自然災害」;將10年文革的責任全部推到「四人幫」的頭上;將「六四大屠殺」包裝為「平息反革命暴亂」;妖魔化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將數十萬甚至或達數百萬人被勞教、被酷刑甚至被「活摘器官」的人權災難描繪成「中國人權最好的時期」,並大言不慚地宣稱「中國是個法制國家」。
對外,中共「喉舌」媒體大肆輸出謊言,製造虛假新聞,欺騙國際社會,標榜其為「人民」服務,炫耀以犧牲生態環境和人民權益所換來的GDP增長數字。
面對外界的質疑,中共決定何時敞開國門、允許誰進來、讓他們看甚麼、不能看甚麼、可以或不可以與誰會面。另一方面,中共每年耗資100億美元,展開全面「大外宣」,以展現「軟實力」為名義,實則對外滲透紅色共產意識,將對內的嚴控延伸至海外,染指西方媒體的新聞自由,企圖動搖民主社會的根基。
在前蘇聯和中國,共產主義竊取了國家政權。而在歐美等許多自由國家,共產主義思潮也產生了廣泛的影響。例如,在這些國家裏,雖未出現共產國家的暴力形式,但是,其所實行的高稅收、高福利實際上也和共產主義思維一脈相承,即「合法」地搶劫財富。此外,在共產主義思潮嚴重氾濫的國家,大多出現經濟停滯、族群撕裂、背離傳統等問題。
六 反傳統和反人類的手段
共產黨的政治、經濟、法律和教育體制都是反傳統的。為配合鎮壓經常採用的宣傳手法是妖魔化某個團體,如地富反壞右、修正主義分子、六四暴徒、法輪功修煉者等,以此煽動人民對被打擊群體的仇恨。中共文宣系統早已淪為「反人類」或「種族滅絕」的宣傳機器,宣揚的道德觀也是反人類的。
1. 經濟上的反傳統理論
在中國傳統社會裏,講究「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人應該以勤勞和才智養活自己,做生意也要公平交易、童叟無欺。但是,「共產主義」的經濟政策,本質上都是「搶劫」和「變相搶劫」。
即使在當今的正常社會裏,試問,誰願意自己的合法財產、辛勞果實被別人強行奪走?人們出於善良和同情,施捨助人,那是人性美好的體現,但是,一個國家政權或任何人若公然搶奪他人的正當財產,則違背了基本人性與天理。
時至今日,中共的各種強拆、對私企和外企高額徵稅、對道路橋樑等基礎設施收費、各種亂罰款、對自然環境的掠奪、對世界知名品牌的「山寨」和對外傾銷等都是「搶劫」思想的延續。
在西方社會裏,為了維護自由公平的競爭,法律必須秉持公義,因此即使需要制定新的法律,其核心價值也與這些國家的傳統道德和法律一脈相承。這也體現出,儘管經濟和社會形式在變化,西方國家的價值觀是穩定的、傳統的。
反觀共產黨的「搶劫」則毫無公義可言,這種共產經濟理論,無論是中國傳統社會或是現代自由社會都無法接受。(未完待續)◇
(上期刊登於2017年2月14日A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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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b5/17/2/9/n87928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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