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中紀委機關報《中國紀檢監察報》再刊文強調中共中央委員有互相監督的職責,其中包括對政治局委員的舉報要按程序。之前,習近平多次強調《黨內監督條例》(簡稱:《條例》)重點針對中共高層。
《中國紀檢監察報》在12月13日的第三版發題為《中央委員會成員有哪些監督職責?》的評論文章。文章中提到中共中央委員有內部相互監督的職責,《條例》的第12條對此作了明確規定。
文章提到,中央委員必須按照習近平要求,加強自我監督,嚴格按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辦事,不斷增強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鑑別力,始終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文章還強調,中央委員要互相監督,向中央舉報違反《條例》者。
中共在「十八大」時,一共選出205名中央委員,其中包括25名政治局委員及其中的7名政治局常委。習近平在這4年的反腐中,打下了10名中央委員,另有1名中央委員病亡。這次六中全會增補了2名中央委員。也就是說,屬中央委員,包括習近平在內一共有196人。
文章還提到中央委員對中央政治局委員監督職責也與對普通的中央委員的監督有區別,需要遵循嚴格的程序。
根據《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對中央政治局委員的意見,署真實姓名以書面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向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或者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反映。文章解釋說,中央委員對中央政治局委員的監督往往事關重大,必須嚴肅、慎重、負責任地提出。
文章最後提到,對中央委員會成員所提意見,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或者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應當高度重視,認真研究,及時處理,並以適當方式予以答覆。
《黨內監督條例》是在10月24日至27日召開的中共六中全會上審議通過的,一同審議通過的還有《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
今年,習近平多次提及全面從嚴治黨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時,都明確指是針對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關鍵是高級幹部特別是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
6月28日上午,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共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下午,習近平主持政治局第三十三次集體學習時,就強調嚴肅黨內政治生活,要求從嚴治黨從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中央政治局、中央委員會做起,從各地區各部門黨委(黨組)做起,從高級幹部做起。
7月1日,習近平「七一」講話中再強調,作風「要從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中央政治局、中央委員會抓起,從高級幹部抓起」。
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中國問題專家李天笑先生曾分析認為,習近平的從嚴治黨,主要是針對中共政治局高層。是以毒攻毒,用中共的黨規黨紀來清洗江派的官員。因為貪官未必是江派,但江派一定是貪官。習近平要在中共「十九大」前以從嚴治黨作條件劃線,將江派的官員攔住,不讓他們有機會進入「十九大」政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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