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前的今天,風雲突變,學齡的我不諳世事,只感到街坊鄰居突然對我們異樣的眼光,長大了,逐漸懂得人情冷暖,特別是在有孩子後方知17年中父母不易,痛定思痛,17年前突然變故實為不平之源……」
大陸一位名為「安小潤之女」的微博博主7月21日在微博上寫下上面的話,同時附上了她向中共民政部申請信息公開的文書。標題是「申請民政部信息公開『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的法律和事實依據 」。
文書質疑民政部做出此決定是否有法律依據,「法輪大法研究會於1996年後就沒有存在了。因此,你部決定取締的是一個不存在的團體。這是不嚴肅的」。
1999年「《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中,並沒有所謂『非法組織』的內容」,「你部之「關於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的決定」當為無效而應以取消」。
江澤民於1999年7月19日下令,公安部在1999年7月20日凌晨發動偷襲,全國大規模搜捕法輪功學員,但公開正式宣佈鎮壓法輪功的第一個官方文件確實是民政部於1999年7月22日宣佈的「關於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的決定」。
如上面微博所質疑的,民政部取締的是一個並不存在的組織,這種取締又沒有法律依據,那麼這場持續17年的迫害是否從一開始就是荒唐且非法的呢?
頒法輪功直屬功派印章
為此,大紀元記者7月26日採訪原法輪大法研究會負責人之一、現在旅居紐約的葉浩先生。
葉先生介紹,1993年7月,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正式批准法輪功為其直屬功派,為中國氣功科研會第十一分會。他說,當時氣功科研會頒給法輪功「直屬功派的印章」。
為支持國家舉辦大型氣功活動,李洪志先生曾兩次親率部份弟子參加了1992、1993年在北京舉辦的東方健康博覽會。
申請退出中國氣功科研會
1996年3月,法輪功正式申請退出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
葉浩先生談到當時退出的情況,「中國氣功科研會的人當場極力挽留,說:希望你們別退出。」中國氣功科研會的負責人還當場建議,法輪功學員可以作為一個集體會員參加氣功協會。
葉浩先生認為,民政部之所以不批准成立「中國法輪佛法研究會」,是因為共產黨從來不同意佛、道、神修煉信仰的意識形態。
民政部取締屬子虛烏有
1999年7月22日,為配合江澤民鎮壓法輪功,中共民政部發佈所謂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的通知。
葉浩先生對此表示,法輪大法研究會從來就沒有成立過,「法輪功研究會」自從1996年3月份申請退出中國氣功科研會以後,就不存在了。後來是以學員名義申請成立的「法輪大法學會」。但是「民政部沒有批准我們成立,怎麼來個解散?沒有這個組織,怎麼取締這個組織呢?所以,這不是胡說八道嘛。」
組織不在學員仍可修煉
曾在中國執業、現旅居美國首都華盛頓的彭永峰律師說:不管是從事實上還是法律上,民政部當初那個決定都是沒有依據的。」彭永峰律師表示,法輪大法研究會存不存在,並不代表法輪功學員個體存不存在。
制止迫害學員付出巨大
「法輪功人權」主席陳師眾先生表示:「這些文書開啟的對這場罪惡的追究清算,必將會給未來試圖步江澤民後塵的惡棍留下一個深刻的教訓。」
「當然法輪功學員付出的代價是巨大的。正因為如此,他們為維護人類尊嚴的付出,為以後人類阻止、消除這樣的迫害留下了光輝的典範。」
按法律 民政部30天內回應
對於微博博主向民政部提出信息公開申請,彭永峰律師解釋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凡符合公開條件的,相關部門需要予以答覆,就是最多30天後,就可以知道民政部如何應對這個信息公開申請了。
「如果民政部拒絕公開,那麼申請人可以向上級單位提起行政訴訟,那就是到了李克強那裏,或者是國務院的監察部。」彭永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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