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中共甘肅一法院官方微博突然發文侮辱台灣歌手周杰倫,罵其是「日本雜種」、「唱的歌像念經」,此行為令兩岸網民驚駭。隨後該法院刪除了博文並道歉。司法機關竟然公開辱罵藝人令人不解。
據香港《經濟日報》報道,甘肅寧夏回族自治州和政縣法院7月13日晚發微博,指周杰倫「自己說他是日本人的雜種!唱的歌亂七八糟,像念經」,同時轉貼其舉行新專輯發布會的新聞。
法院竟對藝人發表如此荒唐的言論,讓粉絲直呼不可思議。周杰倫在大陸的歌迷會立即回應:「法院是神聖嚴肅的地方!而此官方微博的言論,明顯和法院不符,同時該言論已造謠!知法犯法!已截圖存證。」
和政縣法院的微博隨後刪文,並發出聲明稱:「我院官方微博出現針對歌手周杰倫先生的不當言論。經查,該條微博系我院微博管理員管理不當所致,我院將對其進行嚴肅處理並對官方微博加強管理。在此,向周杰倫先生及廣大網民朋友表示深深的道歉。」
司法機關微博突然出言罵藝人,讓許多網友直呼不可思議,辱罵周杰倫的內容雖然刪除,但截圖仍在網上流傳。
周杰倫在大陸不止一次被罵,凡客誠品(VANCL)董事長陳年今年5月上電視節目時,點名批評周杰倫是「垃圾」,言論掀軒然大波。周杰倫所屬杰威爾事後回應:「杰倫就是認真做好音樂,其他的不作評論。」
而2015年6月,「北京人和書畫院」在自設的公眾微信賬號「微秀生活」中貼文,用「日本漢奸」、「賣國賊」、「天會收你的」等惡毒詞彙,對周杰倫進行人身攻擊。周杰倫認為該文內容荒誕無稽,是公然捏造事實和惡意中傷、侮辱,也是對其形象的抹黑,因此決定提告。2016年1月7日,北京朝陽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法院一審判決認定「北京人和書畫院」構成侵權以及誹謗,除了判賠周杰倫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害撫慰金8萬人民幣外,還須在騰訊網發布道歉聲明,內容需法院審核,如逾期不執行,法院將選擇一全國性報紙刊登判決內容,費用由被告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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