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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處昨日公佈,2月1日起航空公司將不可就香港出發的航班徵收客運燃油附加費,直至另行通知。

民航處表示,鑑於航空燃油價格近月已大幅下調,並處於穩定而合理的水平,而相應的客運燃油附加費已大幅降低,民航處認為航空公司不應繼續徵收客運燃油附加費,直至另行通知。

由於,民航處上月尾批准6間航空公司包括國泰航空、捷星亞洲航空、西伯利亞航空、Air Astana、Fiji Airways及Globus Airlines,調低航空客運燃油附加費,收費有限期為本月1日至31日,因此要2月1日起出票,由香港出發的機票才免收客運燃油附加費。

立法會航運交通界議員易志明歡迎民航處的決定,但認為應更早實施相關政策,因為油價已下降一段時間,加上伊朗的石油禁制令取消,預料油價會繼續下跌。旅遊界議員姚思榮則說,油價最近下跌,民航處的決定是回應市民和業界訴求,相信市民會歡迎政策,對旅行社亦是一個好機遇。

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歡迎政府做法,強調議會一向都認為不應徵收燃油附加費,以免因每次調整附加費時,容易引起旅行社與旅客的收費爭拗。他希望民航處取消燃油附加費的機制,一旦油價提高,航空公司可透過調整機票價格,取代燃油附加費。

據了解,03年美伊戰爭令油價上升,民航處實施燃油附加費,旨在當航空燃油價格出現波動時,幫助航空公司收回部份額外經營成本,收費會每月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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