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反新界東北發展示威者,在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撥款時衝擊立法會,昨日13名被告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但另一項企圖強行進入罪罪名不成立,裁判官押後至明年2月宣判,各被告獲准保釋。部份示威者強調會繼續抗爭。
13名被告包括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土地正義聯盟召集人何潔泓,及城市大學學生梁曉暘等,昨日下午到東區裁判法院聽取判決。
案情指去年6月13日,一批反東北發展示威者,趁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撥款期間衝擊立法會大樓,涉嫌以竹枝及雨傘撬門。13名示威者被控非法集結、妨礙立法會人員執行職務等四項控罪,早前被裁定表證成立。
裁判官判決時指眾被告以竹枝撬開玻璃門及拉扯鐵馬,不但會令被告受傷,破壞立法會物品,也會令在場人士害怕社會秩序被破壞,因此裁定眾被告參與非法集結罪成立。
由於企圖強行進入控罪所涉及的行為,已包含在參與非法集結控罪中,若將兩項控罪同時定罪,將對被告造成不公,故裁定全部被告罪名不成立。
13名被告均被裁定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成立。梁曉暘另被裁定妨礙正在執行職務的立法會人員罪成;黃浩銘則被裁定另一項妨礙正在執行職務的立法會人員罪不成立。
黃浩銘在庭外表示,自己在庭上表明他們都沒有悔意,強調會繼續抗議,反駁梁振英指抗爭沒有用的言論,「所以我希望各位朋友一定不可以在元旦當日留在家,我希望大家元旦一定要上街告訴梁振英,我們不要新界東北規劃,我們不要大白象,我們要全民養老金,我們要梁振英下台。」
土地正義聯盟召集人何潔泓也強調無悔意,「我們都知道若回答毫無悔意,有可能加重刑罰,但我們仍覺得若選擇走出來,如要撤回『爛規劃』,就不能讓市民、政府知道我們懼怕,而事實上我們其實不懼怕。」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2月19日判刑,期間等候索取各被告的感化令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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